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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水、开裂、掉墙皮?代表建议给住宅质量上保险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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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漏水、开裂、掉墙皮、门窗变形……住上几年的房子一旦出现这些质量问题就很难处理。关于怎么住得安心,此次全国两会上,江苏团的代表提出针对性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佘才高:

建议给房屋质量上个“强制险”

房屋质量有问题了,开发商却可能已经不在了,这时找谁说理去?使用维修资金,却得经过2/3以上的业主同意,实际操作困难。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佘才高建议,将住房质量开发商保障责任前置,推广和完善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强制保险制度。

漏水、开裂、掉墙皮?代表建议给住宅质量上保险全国人大代表佘才高  曹伟 摄

佘才高表示,目前住宅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难以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房屋建设的使用寿命与相关单位的存续时间、责任人的寿命不匹配,工程竣工后随着时间推移,有的责任主体灭失,造成质量终身责任的承诺成为“空头支票”。而且,住宅工程建设主要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五方共同实施质量管理,建设单位与其余四家单位是合同关系,在工程质量管理中会受相关合同条款要求制约。而按照《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使用维修资金应当经由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同意,实际操作困难,难以用于应急维修。

“目前国际通行的建设工程风险管理方式,是一种将事前风险防范、事中风险管理和事后风险补偿相结合的市场机制,这样就能大力提高工程质量和相关责任单位赔偿能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据我所知住建部已经启动了试点工作。”佘才高建议,以立法的形式推行住宅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强制保险制度。住宅工程质量保险基本范围包括主体结构、防水保温、设备安装等方面,保险期限的计算起点为建筑工程竣工备案之日,保险期限可根据项目不同,选择2年至10年,到期可延续。保险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保险公司引入TIS机构(工程质量风险管控机构),作为独立的质量风险管控机构,为建设单位提供第三方质量监管。

全国人大代表何健忠:

建议小区配建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场所

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难、充电难”的问题一直困扰很多家庭,私拉电线充电,也极易引发火灾。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邮政集团泰兴市分公司城区分局局长、江平路支局支局长何健忠呼吁:“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问题,看似小事,但它直接关系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容忽视。建议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场所作为基础设施纳入住宅小区建设规划。”

漏水、开裂、掉墙皮?代表建议给住宅质量上保险江苏代表团审议现场  曹伟 摄

他建议,对新建住宅小区、公寓等居住区建设规划时,同步按住户规模的一定比例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场所”纳入规划,同步建设,并列入验收标准。针对老旧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设施缺失的情况,可以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设施”设置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协同物业管理部门及业主委员,因地施策。针对部分住宅小区已规划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所,却没有得到合理使用或存在物业管理部门擅自改为它用的,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责令整改,同时配套充电设施及安全管理设备设施。

充电设施建设如何运营?何健忠认为,可以引进有资质的企业建设充电设施,用户按照自愿原则使用付费。

何健忠还建议,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及物业企业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管理的具体职责,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行为的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徐郁华

编辑 : 严静

发布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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