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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监测、防护、居家隔离……最新通告!扬州市江都区返乡居民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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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月27日讯(记者 陈咏)为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27日下午,扬州市江都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1、从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从外省返回人员,本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返回江都时均需携带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2、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后,需要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以上要求。

3、对境外返回凡在第一入境点进行14天集中隔离后来江都人员,来江都后实行严格的14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进行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的,来江都第3天(48小时后)和第14天进行核酸检测。

4、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暂缓返回江都,就地过节。特殊情况确需返回的,采取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观察管理措施,集中隔离食宿和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校对 徐珩

来源:紫牛新闻

发布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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