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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览|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扬帆新征程 筑梦新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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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代码:1159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国有公办高职院校,坐落于南京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园。学院率先建设国内首家“创客校园”,大力发展集创意、设计、制造于一体的“蓝岛创客空间”,以“创新、实践、分享、成长”为宗旨,构筑特色鲜明的创客校园文化,与产业对接共建协同创新联盟,探索职业教育与创客教育相融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为江苏省产业发展、南京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培养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

【招生对象】

考生已参加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参加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并满足下列条件:

注:考生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并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招生计划】

【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3月9日至11日17时。

2.报名网址:http://www.jseea.cn(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

3.志愿填报:每位考生最多可向两所院校提出申请,每所院校申请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院校校测与免试申请】

1.综合素质测试

(1)内容分值:普通类考生须凭身份证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主要采取“线上+线下”的面试形式,重点考察考生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总分值为200分。

(2)时间地点:一志愿考生3月中旬、二志愿考生4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和校测缴费另行通知。

(3)免试申请

基于疫情防控和减轻考生负担的考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申请不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

①在高中阶段有发明创造并具有国家专利的考生

②在高中阶段获得校级及以上科技、发明、创新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③在高中阶段获得校级及以上各学科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④在高中阶段获得校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⑤在高中阶段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的考生

⑥具有声乐、器乐、舞蹈、美术、书法等六级及以上艺术等级证书的考生

⑦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⑧在高中阶段参加校级及以上文体比赛并获得奖励的考生

免试申请截止日期为3月12日,免试资格经考生申请、我校审核并公示后生效,具备免试资格的考生无需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2.专业水平评价

(1)艺术类(美术)考生

以艺术类(美术)省统考原始成绩计入总分,我校不另行组织美术专业加试,相关考生无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

(2)体艺类(非美术)考生

报考我校的体育特长生(田径、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跆拳道、网球、健美操等)和艺术特长生(声乐、器乐、舞蹈、播音等),除按照正常流程报名并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还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艺特长生资格审核和材料评审。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高职提前招生专栏,仔细阅读我校《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体艺特长生招生办法》,下载相关附件、填写报名表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按要求拍摄录制的音视频材料,于3月12日前寄送至我校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录取原则】

1.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不可缺考。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满分115分。其中,语数外合格成绩按15分/门折算,其他七门合格成绩按10分/门折算。不合格成绩均按5分/门折算。

2.综合素质测试满分200分。免试申请审核通过的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按180分折算。体艺特长生专业评审成绩满分200分。

3.政策加分

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发布《江苏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苏教考[2020]31号)文件精神,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加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4.录取原则

(1)依据“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普通类考生、艺术类(美术)考生、体艺特长生的总分,分类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分配专业。

普通类考生总分=合格性考试成绩+院校校测成绩+政策加分

艺术类(美术)考生总分=合格性考试成绩+美术专业省统考成绩+政策加分

体艺特长生总分=合格性考试成绩+专业评审成绩+政策加分

(2)同分情况,按合格性考试成绩、院校校测成绩、美术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评审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依次排序。

(3)报考我校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考生,资格审核和材料评审通过者可按体艺特长生资格优先录取。单列计划、单独录取,同一类型、同一专业考生,人数不超过3名。加试未通过的考生,按普通类考生正常参与考核录取。

(4)学校根据录取原则和专业计划数调剂情况进行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学校方正式录取。

(5)新生录取后,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同批次同类型的招生专业中,申请调整专业一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鹿鸣大道33号(团结圩地铁站旁)

咨询电话:025-84120820 84170899

18061231076 18061231077 18061232122

邮政编码:211300

发布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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