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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捞者“将功折罪”,30余万尾鱼苗今放归长江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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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3月3日讯(通讯员 王晓川 记者万凌云) 3月3日,在长航公安局镇江分局镇江派出所民警、镇江渔政执法人员和金山检察院工作人员的联合见证下,朱某、张某某等9人主动到江边开展出资增殖放流活动,将约10万元购买的30余万尾鱼苗放归长江。

“之前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抱着侥幸心理,犯了错误,对长江生态造成了很大影响,这次我自愿出资购买鱼苗放流,希望能够挽回一些损失。”现在参加放流的违法人员姚某,忏悔地说。

据民警介绍,朱某、张某某等9人都是镇江分局破获的“7.31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违法行为人。他们经过民警的耐心宣传教育,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主动要求购买鱼苗放归长江,弥补过错,“将功折罪”。

“这次放流的鱼类都是青鱼、鲫鱼、鳊鱼等比较容易存活的品种,对保持水域生态环境,修复渔业资源种群结构有很好的促进作用。”镇江渔政监察支队支队长高成洪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在《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后,为了进一步加强《长江保护法》普法宣传,长航公安局镇江分局联合镇江金山检察院、镇江渔政监察支队,及时启动主题为“同饮一江水,共抓大保护”的增殖放流活动。

现场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和持续修复长江生态环境的一项举措,以后此类放流活动会定期举行。同时,我们也会始终对破坏长江生态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以实际行动全力守护安澜长江。”镇江派出所所长王伟表示。

校对 徐珩

来源:紫牛新闻

发布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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