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刚开几天 就提示“维修助力转向”

○○记者 帅君

“这新车还没开满月,就在4S店里反复维修,我认为车子的质量是存在问题的。”17日上午,市民李先生来到柳州日报社,陈述他3月21日在某4S专卖店购买新车后的烦心事,希望通过媒体帮助其维权。

1新车:给妻子准备的惊喜

李先生告诉记者,妻子拿得了驾驶证,为了给她一个惊喜,他打算给她买一辆车。挑选新车品牌,他还上网比对了许久。

看到这款车价格不高,又是老品牌,3月初他就到专卖店挑中了一辆白色的2018款车,销售人员告诉他这款车有优惠,全款下来需要77900元。

价格优惠,车型也不错。3月21日,他便带着妻子和孩子开开心心地去提车了。

“新车提回家后一直没动,本想让老婆练练手,可她说还不敢开。”李先生说,新车提回家第三天,他想着还是得去磨合一下,就开出去遛遛。可刚一发动,汽车仪表盘上就提示维修:助力转向,请小心驾驶。

李先生赶紧拍了张照片询问4S店,工作人员告诉他是小问题,只需抽空来4S店升级系统即可。李先生坦言,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也没多想,就相信了。

车辆有故障,妻子就更加不敢开,车子也一直停放在家里,他想着抽个时间把车送去4S店进行个系统升级。

2转变:从信任到质疑

3月31日,李先生把新车送到4S店进行系统升级。

4月1日,工作人员告知他可以来提车了。李先生说,由于工作繁忙,提车是4月3日才去的,当时提车人是他的妻子。

“车子提回来之后,仪表盘上的维修提示并没有消除。”李先生说,4月4日,他开车去接加班的妻子时,发现车子仪表盘上故障仍在显示。

“修了没修好,还是没修?”李先生担心。4日下午,他再次把车子送回4S店重新检测。

6日,李先生通过微信与工作人员联系,想明确知道车子到底出了什么故障,为何仪表盘提示总是不消失。工作人员告诉他,试了车后,仪表盘显示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等厂家回复。

“我对这辆车的满意度很低,都没得开过。”李先生通过微信跟工作人员表示:“想退车,不能花钱买个烂车回去。”同时,他还向工作人员咨询了退车的相关事宜。

车子反复维修,问题都得不到解决。李先生说,耐心慢慢消磨没了,他担心买了一辆故障车。于是他拨打12315进行了投诉,希望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

3焦点:4S店未经同意私自更换了零件

4月7日、8日,李先生一直通过微信追问4S店工作人员修车情况。同时,他也向身边的朋友请教,还通过网络搜索相关法律条款,他的情况是否符合退车条件,车辆在维修期间是否有备用车辆使用,是否有相关补偿等等。

8日下午,4S店工作人员告知他转向柱坏了。“刚买的新车,怎么就是个残次品?”李先生心里憋着一肚子火,爆发了。他向工作人员提出:“要求退货。”

13日,李先生接到4S店售后短信,短信显示:车辆已经按照厂家的维修方案维修结束,您可以进站提车了。至于善意的补偿事宜,我这边也尽了最大努力为您申请,考虑到您的车子已有终身保养套餐,目前赠送的保养项目为2次空调清洗,2次燃油清洗……

“不看短信还好,看了更加生气。”李先生说,在未经其允许和签字的情况下,4S店私自更换转向柱,这更让他忍无可忍。

“这事放在任何消费者身上都会生气。目前,车我不打算提了,希望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给我一个公平公正的调查结果。”李先生说。

4 4S店:按法律法规全力配合客户

18日上午,记者来到该4S店,公司售后相关负责人表示,3月21日,客户李先生确实在他们店购买了一辆白色轿车,目前行驶里程为179公里,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故障提示:“维修助力转向,请小心驾驶”。

4月4日客户李先生进站检查后,4S店第一时间和厂家做了事件反馈,初步判断为方向柱故障,但该客户送车进站后一直要求退换车,该店在征询厂家意见依据三包法规定,向其解释,其车辆只是出现了故障提示并未失效,车辆能正常行驶,未达到退换车的标准,并及时为其维修解决,客户不认同,并投诉到了12315。

9日客户与城中区市场监管局静兰所执法人员一起到店沟通,在三方的沟通协调过程中,售后明确告知客户需要更换的配件及配件价格,客户也询问了工作人员配件维修的时间。

4月9日至13日期间客户李先生一直和店内工作人员保持电话联系,并询问车辆维修进度情况。13日车辆维修完工,故障原因为转向柱内部故障,工作人员为其免费更换了转向柱,工作人员多次电话和短信通知客户进站提车,客户称决定走法律诉讼。

15日该店再次主动致电客户,客户称其在车辆维修期间发生了租车费用,希望能给予一定的补偿,且还有车辆维修后的折价及误工费等方面的赔偿,工作人员也积极地回应客户关于租车费用只要有正当的发票、租车合同我们可以向集团申请。

16日客户再次与静兰所执法人员进站进行沟通协商,当时客户已不再提到赔偿问题,而是提出质疑,怀疑4S店销售给其的车辆为质损车辆,要求退一赔三,而且还要求由我们寻找第三方来鉴定车辆问题。

截至目前,售后工作人员表示:“4S店也在积极对车辆问题与客户进行协商, 现在4S店只能按法律法规全力配合客户,一切合法合规的诉求我们都可以满足。”

5市场监管已介入调查

随后,记者来到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静兰所,该所的工作人员表示,4月15日,该所已向李先生下发了终止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告知书,因双方意见分歧过大,只能终止调解。目前,静兰所根据李先生的要求,已按照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进行了立案,待市场监管部门进入调查之后,相关的情况也将及时进行通报。

记者了解到,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五章 三包责任中第二十条,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同时,《家用汽车产品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判断指南》中明确,汽车整车、主要系统或零部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规定功能完全丧失或主要性能严重下降的现象就属于失效范围。

此外,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相关规定: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消费者免去了举证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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