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宝马合约保养终身优惠,中升之宝4S店:没盖章 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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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王女士前两天向阳光重庆反映说,她去年11月在某车展上购买了一台宝马X1(配置|询价)汽车,当时销售人员承诺,车辆可享受终身保养7折的优惠。王女士不放心,让销售人员将这个优惠写进了合同。哪知道就算这样,王女士也还是不幸“中了招”。

中升之宝4S店不遵守合约  购车享受保养优惠被“赖账”

王女士的宝马车是在重庆中升之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的,上个月底,她驾车来到位于九龙坡区杨家坪直港大道上的这家4S店做了首保,服务价格是900元。按照合同约定,王女士享受7折优惠后,价格应该是630元,然而店家却根本没打算打折。

“先是他们的售后,说不晓得这个事情,就喊我去问销售,后来销售就派了一个工作人员来,然后就说当初这个销售顾问辞职了,他们不认这个条款。”据王女士介绍,当初签合同时,销售人员将双方协商好的附加条款进行了标注,但并未在合同上盖章。4S店也正是抓住了这一点,不打算“认账”。王女士认为,4S店这么说明显是在推卸责任。

“当时除了他们的销售顾问,还有一个类似于他们主管的工作人员也签了字的。”难道,销售人员和销售主管都签了字的购车合同,竟然只是一张废纸?为此,阳光重庆多次致电该4S店,客服均答复“将告知销售经理、待问题调查后及时回电”,但截至发稿时阳光重庆一直未收到该店的任何回复。

买宝马合约保养终身优惠,中升之宝4S店:没盖章 不认可!

王女士与中升之宝4S店签署的购车协议,“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一栏明确标注有“享受终身保养7折”,除销售顾问张某签字外,另一名4S店工作人员也签了字。

律师:合约未盖章不予认可说法不成立  可以认定4S店违约

王女士的遭遇经阳光重庆转办后,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了调解。然而,中升之宝4S店认为,当初的销售人员现已离职,合同上“保养费用7折”的承诺并不是公司的真实意图;而王女士坚持要求4S店按照合同履约,因为分歧过大,调解终止。

“4S店只承诺基础保养7折,大保养不给我打折。其实大保养的话,每次价格都可能上万,(折后)就要省3000块钱,协议没达成一致。”对于4S店的“抵赖”行为,王女士打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这纸合同究竟是否具备法律效力?4S店签订合同时不盖章的行为又是不是“主观故意”呢?重庆开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莫桑表示,如果当事双方所签的合同确实明确约定了“终身享受7折优惠”,现在4S店以没盖章为由拒绝承认,其理由是不成立的,可以认定为违约。因为销售顾问在签署合同时,可以理解为她代表的就是4S店,所以中升之宝应当履行与王女士签订的合同内容。

买宝马合约保养终身优惠,中升之宝4S店:没盖章 不认可!

资料图/视觉中国

4S店不盖章有“主观故意”可能  保留完整证据链是维权关键

而对于“当初签订合同时,4S店为何不依法加盖公司的公章”,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负责合同纠纷的周晓元认为,不排除店家有“主观故意”的可能性:“我也知道好多汽车销售商在销售汽车的时候,如果消费者没有要这个具体合同,他也不会给你提供,这可能就是销售人员的一些销售伎俩。”

没有加盖公章给消费者带来的直接影响就是维权成本上升,本来可以由行政机关介入、调解的,现在只能经由司法程序解决。周晓元表示,行政机关处理此类纠纷一般要求当事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正式合同,确认交易行为的事实存在。

此外,周晓元也提醒,如果大家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保留完整的证据链。比如王女士在维权时除了提供合同外,如果能够从旁佐证签字的销售人员确实曾是中升之宝的员工,这份合同当初也确实是该员工签订的,那么就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从而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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