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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呈报新闻报纸,多渠道与洋人打交道,总理衙门的"西洋风"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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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中国,并没有外交部这个机构,但设有具有外交职能的部门,从汉代到明代负责外交事务的叫大鸿胪或鸿胪寺。清前期设立理藩院、会同四译馆等机构管理外交事务。

咸丰十一年(1861年),清政府设立了我国首个近代化的外交机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虽然它都带有浓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色彩,但它在清末急剧变化的环境下,对中西交流以及中国近代化进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总理衙门成立之初,因为是“新生事物”,引起了各方关注,自然也发生了不少新鲜事儿。

“外交部”差点成了“商务部”

鸦片战争后,为适应当时外交的需要,清政府责成与外国人打交道比较多的恭亲王奕牵头筹备组建新的外交机构。咸丰十年(1860年)十二月一日,经过一番筹备,奕䜣会同大学士桂良、户部侍郎文祥拿出了一份关于设立总理衙门方案的奏折递了上去,并建议以王公大臣领衔负责该机构。

咸丰帝接到奏折后,没有立即表态,而是将此奏折发给大臣们议奏,经大臣们详议后奏复,提出“请照原议办理”的意见。于是,咸丰十一年(1861年)一月十三日,咸丰帝下旨,批准奕䜣等人的奏折:“京师设立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著即派恭亲王奕䜣、大学士桂良、户部左侍郎文祥管理。并著礼部颁给钦命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关防。”虽然批准设立这个外交机构,但是咸丰帝在总理衙门上给加了“通商”二字。这意味着,这个机构权力被限制了,大有外交部变成“商务部”的意味,而且还定位为临时机构。

奕䜣再次上奏力争,提出了他的理由:“今既知设有总理衙门,则各国与中国交涉事件,该夷皆恃臣等为之总理,藉以通达其情。若见照会文移内有‘通商’二字,必疑臣等专办通商,不与理事,饶舌必多,又滋疑虑。”奕䜣的意思是,现在外国人知道设置了总理衙门,如果他们见到我国的照会文章内有“通商”二字,必定以为只办理通商的事宜,而外交事宜则可能“不与理事”,这会使外国人有借口。

咸丰帝考虑到奕䜣提出的实际情况,最后批准了他们的请求,去掉了“通商”二字,于是,咸丰十一年一月二十日(1861年3月1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正式成立。奕䜣为总理衙门制定了《六条章程》,以确保其顺利运行。

清末总理衙门  资料图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简称总理衙门,也称“总署”、“译署”,职责是办理洋务和外交事务。其官员分为大臣、章京两级,衙署设立在京城东堂子胡同。总理衙门刚成立时下设英、法、俄三个股,1864年设美国股,1883年设海防股,后改为日本股,下设机构还有总税务司和同文馆等。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机构为当时中国的近代化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1866年,总理衙门派同文馆学生随同总税务司赫德前往欧美各国考察游历,在总税务司办理文案的斌春随同出使,他将见闻整理后以《乘槎笔记》出版,成为中国记述欧洲最早的第一手资料。1868年,总理衙门又派海关道员志刚、礼部郎中孙家谷和同文馆学生六人参加“蒲安臣使团”,历访英、法、美等十一国。这使得当时的中国逐渐打开国门,慢慢与世界融为一体。1876年,清政府正式任命郭嵩焘为驻英公使,随后,驻德、法、俄、荷等国家的公使相继任命。

制定章程每月呈报新闻报纸

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成立后,鼓励大臣、章京们看报纸。为什么呢?因为大清成立专业外交机构是一个新鲜事,官员们外交事务阅历少,经验欠缺,为了使他们能够迅速了解世界情况,提升处理外交事务的能力,第一条就是鼓励他们翻阅各通商口岸呈报的新闻纸。当时,有不少外国人在华办报,1820年到1890年的数十年间,外国人在华共创办中、外文报刊近200种。这些报纸是了解外国的最好窗口。奕等人在制定总理衙门《六条章程》中,就要求各通商口岸、南北洋大臣以及沿海各省疆吏把收集到的新闻报纸按月呈报总署。各地中外报刊纷纷向总署汇集,其中一些重要内容由各通商口岸或南北洋大臣组织人员译成中文,这成为总署大臣、章京掌握国外信息的一个重要来源。

其次,就是让大臣、章京们阅读翻译成中文的西方书籍及国人介绍各国情况的著作,还有一些国际公法等。再就是阅读清政府所派出的出国考察人员和驻外使节的报告、日记。总署在派员出国考察和遣使之初,便赋予他们一项任务,将各国“一切山川形势、风土人情,随时记载”。光绪年间,驻外使节及其随员的日记、旅行记已刊印数十种之多。总署大臣通过阅读这些著述,也是大开眼界,获得了不少有关世界各方面的知识。

总署办公经费每月300银两

总署的领导层是大臣,而具体办事的则称为章京。关于总署章京的任用,奕䜣等在筹备奏折中就建议,总理衙门内“应设司员,拟于内阁部院、军机处各司员章京内满汉各挑八员,轮流入直,一切均仿照军机处办理,以专责成。”也就是说总理衙门章京的设置,就按军机处处理。但是,咸丰帝为防范总理衙门权力过大,下谕规定:凡经选入总理衙门的章京就不再兼军机处行走。

奕䜣作为总署的首领,有他的想法:如果总署章京不兼任军机处职务,就不好开展工作。因为总理衙门不在紫禁城内办公,如果不准军机章京兼任总理衙门章京,就会造成档案文件分放两处的局面,查起文件来就很麻烦,甚至影响工作。另外,此前咸丰帝曾规定各省、各部有关外交机密文件直接奏报皇帝后,存放在军机处,如果军机章京不能在总理衙门任职,总理衙门章京又不能入值军机处,“遇有饬查要件,恐该章京事无责成,亦不免有推诿之弊。”因此,奕䜣请旨“将军机章京仍兼军机处行走”。经过来来回回几次奏请,咸丰帝终于同意了。自此,总理衙门章京共三十二人,其中八人由军机章京兼任,总署的章京兼职就形成了定制。

▍东堂子胡同里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遗存建筑

总署是个新设的单位,在成立之初,奕䜣为总署确定了“经费宜节”、“杜绝浮滥”的财务管理原则。因为总署大臣、章京均为兼差,都有本职薪俸,他们在本衙门领取,所以总署初设时仅考虑到办公经费一项,以每月300两银为标准。随着各项工作的展开,每月300两的经费有点紧张了。没过多久,在同年5月,奕䜣奏准每月经费再增添300两,仍从户部支领。总署由户部领取的经费每月为600两。

“侠义”章京取得外交大胜利

随着外交工作的不断熟悉,总署的章京们,外交能力得到了不断提升,在实际的外交过程中,有一些官吏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中有一位叫陈钦。

陈钦是山东历城人,历任内阁中书、总理衙门章京。1870年,天津教案发生后,英、美、法等七国联合向清政府提出抗议,并集结军舰于天津、烟台一带示威。

陈钦作为总理衙门章京,被指派跟随工部尚书毛昶煦前往天津,与专为教案调任直隶总督的曾国藩一起处理此案。在与各国领事的多次谈判中,陈钦表现出了刚柔相济的外交才能。他按理抗辩,侃侃而谈,使得洋人也无话可说。但是法国公使罗淑亚态度强硬,坚持要将天津教案发生时的天津府知府张光藻和天津县知县刘杰处以死刑。曾国藩据理抗争,坚决不予执行,“查府县实无大过,送交刑部已属情轻法重,实难再允所求”。

法国公使执意要杀,曾国藩则想保全,两相僵持不下。这时,陈钦轻车简从,独自一人前往法国领事馆与法国公使谈判。根据后来陈钦《墓志铭》的记载,陈钦对罗淑亚这样说道:“汝必欲勠此二人者,不过以惩一儆百者。为异日计耳,我百姓蓄怨怒矣,将致死于汝,能当之乎?如必欲快其志者,何不即击我?”

陈钦的意思是,罗淑亚一定要处死张光藻等人,实为杀一儆百,如果非要执行,就那杀了他陈钦好了。通过这个记载来看,陈钦单骑赴敌,义正辞严,颇有一番侠义之气。或许正是他的凛然正气,将狂妄的罗淑亚折服,最终,张光藻等人最终逃过一死,以发配黑龙江了事。这次外交斗争的胜利,表现出了陈钦的非凡气度和胆略。

另一位有过杰出表现的章京就是唐文治(1865年-1954年)。他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考取总理衙门章京,其间他两次充使节随员,遍访日、英、法、比、美等国。唐文治刚到任总理衙门章京时,由于不熟谙外交,便以吏为师,认真学习《万国公法》和各国条约,并广泛阅读历任外交使臣如曾纪泽、黎庶昌的文集,由此初得门径。他还自学了俄文,平时,他十分关注国内外重大外交事件,并搜集资料,写出了工作札记。他在《职思随笔》中,对甲午战争、庚子赔款以及日俄在我国东北的掠夺等重大事件均有记载,对外交事件融入了他的思考和总结,给今人留下了宝贵的外交史料。

唐文治的高光时刻发生在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之后不久。1901年《辛丑条约》第十二款规定:“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2月,葡萄牙对十年前签订的中葡条约,提出修改的要求。同时因为清政府整顿关税,葡商有增税的负担,导致葡萄牙的不满。所以,在改约的照会中,他们声明除澳门之外,广东的大孤、小孤等岛屿属于葡萄牙的管辖范围。葡方语气强硬坚决,令外务部官员颇感棘手。

此时唐文治站了出来,义正辞严地提出坚决拒绝葡国的无理主张,唐文治指出:“按中国舆图,并无此岛属于彼岛之例。……至值百抽五,各国一律,与分界毫无关系,不得因此要求也。”由于唐文治的据理力争,葡方也只得作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在清末一系列丧权辱国的外交中,这无疑是一次不小的胜利。

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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