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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旧警察 枪械需自备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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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是我国第一个“中国人民警察节”,我国是世界上治安最好的国家之一,人民警察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堪称真正意义上“为了岁月静好而负重前行”的英雄群体。这一点,倘若了解一些新中国成立前老北京的“警察史”,就会有格外真切的感受。

手拿“二炮”斗匪徒

北京的警察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01年由步兵统领衙门设置的警务处,“左右两翼分设警务公所,督同绅商各公所维护治安”。当年的5月29日,京城善后协巡总局及其下属各协巡局成立,明确规定负责维持京城地区的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此后又相继合并重组了工巡局和内、外城巡警总厅,直到1913年,京师警察厅的成立,才标志着北京市建立了现代意义上的警察体系。

在内、外城巡警总厅的时代,北京的警员系统十分庞大。以内城巡警总厅来说,下设左、中、右三厅,三厅之下划分成26个区,区中共设置204个派出所——要知道,内城巡警总厅的管辖范围仅限于如今二环以里的地方,总面积也就100平方公里,算起来相当于每半平方公里就有一处派出所,以至于当时派出所传达上级指示,只要在门口喊一声就传开了。内城如此,外城就更不必说了,当时整个北京城的人口也不到八十万,而京师警察厅的编制竟高达两万多人。

最初的警察,让北京市民格外陌生,因为过去承担维护京城治安工作的,内城为八旗街兵,外城是五城练勇,穿的都是传统的“号坎”,而警察们则是穿制服、挎洋刀,腰上别着一根警棍,脖子上挂着哨子,跟人理论起来张口“京章(地方法规)”闭口“京章”。

北京最早的警员以家在北京的旗人居多,这些人吃了二百多年的皇粮,清帝退位后,总得找个活计,很多人就当了警察,但他们提笼架鸟泡茶馆的本事很大,抓贼拿赃可不行,遇到事情就爱往后躲,且油嘴滑舌满口道理。袁世凯内阁的巡警部尚书赵秉钧觉得管理他们实在头疼,于是从天津调来一部分巡警、从保定调来一部分刑警,把旗籍的警官和警佐边缘化。天津人能说会侃,巡逻中遇到什么民事纠纷常常能说和;保定籍的警员多是衙役出身,加之清代直隶总督驻节保定,省机关云集该城,所以他们既能办案也能奉上。后来人人耳熟能详的“京油子,卫嘴子,保定府的狗腿子”,其实是京师警察厅内部对这“三大系统”的描述。

尽管组织庞大、人数众多,但那会儿的警察在抓贼方面的表现很是差劲。其原因在李俊漳编辑的《中等官话谈论新篇》中有所介绍:当时的警察月薪只有十元,伙食自备不说,居然连“军刀、手枪、大枪也都是自备”,以至于京城百姓开玩笑说他们是“枵腹从公”。路上遇到强盗抢劫,警察也不追赶,问为什么,说是“恐怕那个贼有手枪”,问“那警察不是也有手枪吗”?回答说“手枪倒是有,或也许没有放籽粒(子弹)”,问为什么手枪里没有子弹,说是怕打起来伤害到警察的性命……在这个奇葩的逻辑之下,京城在一段时间里成了强盗和小绺(小偷)的天下,他们为所欲为,根本无人敢管。

既然装备要自己花钱购置,很多警察刚开始还拿着把没子弹的枪吓唬吓唬人,到后来连枪都不置备了。就说承担了刑警职责的侦缉队吧,他们身穿灰大褂,只在腰间挂一块比较厚的汗巾,这样从大褂外面看上去鼓鼓囊囊的,仿佛揣着把手枪似的。而他们遇到匪徒,真正的武器乃是“二炮”。“二炮”一白一黄,白的是白灰面,黄的是干黄土面,跟对手交锋时,先把白炮和黄炮飞出去,眯了对方眼睛,再行擒拿……这套听起来简直像街头混混儿般的举动却是一段历史时期内真实的情况。

身藏袖箭做武器

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京师警察厅更名为北平特别市公安局,成为维持北平治安与社会秩序的专门机构。经过改革,整编为15个区322个派出所,下辖9410名警察。

此后,几任公安局长对北平的警队建设都进行了诸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是在各个派出所之间建立起了防匪电话网,共计装设了590部警用电话,这样哪里出现了警情,可以立即呼叫支援,相互配合缉拿凶徒;第二是设立了警车队,一开始只有摩托车,车前装有钢板,车上安置机枪,每天下午两点到第二天上午八点在全城各处重要地点巡逻,后来又筹款添购了汽车,汽车的好处是里面可以放自行车,这样万一歹徒往狭窄的小胡同里跑,警员把自行车搬下来,骑上去照样能追捕;第三是安装联户警铃,以两家或三家为一组,遇有匪情就按铃报警;第四是将值、守、巡固定化和规范化,要求警察对所在辖区的环境、居民和事态有足够的了解,一旦发现形迹可疑之人立即盘诘。

“警察责在预防,与其能以缉捕于后,不如善于防范于前”,所以北平市警方多次清查户口,“杜肖小之隐匿”。有关部门还制定了《人民报告奖励办法》,鼓励遍布全市的人力车夫、汽车行及司机发现匪盗及时报案,案情确凿会给予报案者不菲的奖励。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是对民间枪支进行管制,除了登记造册之外,凡是新添置枪弹必须报公安局核明,确有必要,方准购置,而私设枪炉者一律以通匪论处。不过由于枪支管理太过严格,致使侦缉队外出执勤也懒得带枪,而是发明了一种袖箭,袖箭藏在袖口中,用弹簧发射,杀伤力不大,但据说上面涂有麻醉剂,见血之后,歹徒跑不了几步就会昏倒。

鲜为人知的是,早在1930年,北平市公安局就从外国引进了指纹鉴定技术,添置了相关器械,聘请专家设班研究,1934年还将指纹室扩充为指纹股。1937年的1月7日,东城锡拉胡同发生盗窃案,丢失价值三千元的财物,经过勘查,在被盗房间被启开的玻璃上发现指纹,北平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立刻将这枚指纹与嫌疑人等进行指纹核对,最后锁定了一个名叫谭振国的仆人,而谭振国面对证据,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设立于北平的警官高等学校也渐具规模,其校舍位于北新桥以西的原神机营威远精字步队兵厂旧址,开设了侦探学、指纹学、警犬学、法医学、监狱学、法学等实用的专业,聘请了很多知名的警法学家担任教授,学期为三年,每学年有两次考试,不满六十分者,降班不许毕业。当时不要说警官,就算普通的巡警也要培训和考试上岗。日本学者加藤镰三郎在《北京风俗问答》一书中谈了自己的感受:“要由我看起来,前清所办的新政,像警察、邮政、电灯、电话、自来水这五样,就是邮政跟警察很有进步,若是拿着邮政跟警察比较比较,可又是警察办得最强了。”在加藤镰三郎看来,警察之所以进步,“实在由于教育的发达”。警官高等学校就不用说了,当时北京的高等小学毕业生和中学毕业生,家里穷的都去报考巡警,“警界的官吏也知道这个情形,所以考巡警的时候,一回比一回的严,(月薪)七八块钱的巡警,也要做二三百字的文章,才算合格。像这样的严格选拔人才,警察怎么会不进步呢?您看看现在的各省跟内务部要(北京的)巡警、巡长、巡官多少名,去上哪个省里当模范警察去。”

深夜依稀刀链声

加藤镰三郎所说的情况,有史料为证,那就是北平市公安局由于培养出了大量职业素养极高的警察,成了向全国各地输送人才的源头。据《京报》、《益世报》等媒体记载:1928年11月,南京政府训令北平市政府由公安局遴选干练巡警200人,送往南京服务;浙江民政厅、浦口公安局、津浦路局先后从北平调去1000余名警察充实当地警力。

在学者陈鸿年先生的《北平风物》一书中,笔者找到了一些关于那段时期北平警察的写照:“北平一共有多少警察,不晓得,凡是大街小巷要冲路口儿,都有个岗,站岗的警察,没有枪,左腰里有把长东洋刀,右腰里挂根白捕绳儿。”他们除了调解邻里纠纷、抓赌,还制止倒脏水、小孩当街大小便什么的,一到夜间,十点多钟,他们就在各条黑胡同里巡逻、遇到有没关街门的就非常负责地拍门环子:“天不早啦,赶紧关街门啊!”陈鸿年感慨地说:“无论刮黄风,下黑雨,十冬腊月,滴水成冰的天气,夜间您在热被窝儿里,睡醒一觉一翻身,有时就能听见,巡警腰中所挂的东洋刀和刀链子相磕碰的‘呱啦呱啦’的响声”……

▲民国时清华大学门口的警察

北平市民的酣睡无论多么香甜,都被1937年卢沟桥事变的炮火惊醒,此后八年间,沦陷在日寇铁蹄下的北京城遭受了无尽的摧残,再往后的国民党政府也名为接管实为搜刮,而在他们治下的警察系统腐败无能,特别是俗称“灰大褂”的侦缉队,与匪盗勾结,不但不能维系治安,反而破坏市民安定生活。在著名学者翟鸿起先生的《老北平的街头巷尾》一书中就写到当时流行的一句话:“侦缉队保着小绺,小绺养活侦缉队。”而北京史研究专家方彪先生在《九门红尘》一书中亦写道:“其实‘灰大褂’无一不通贼、通匪,如果说‘灰大褂’有绝招的话,‘里通黑社会’才是旧北京侦缉队的正宗绝招。”

1949年北平和平解放后,社会治安迅速改善。解放军刚进城那会儿,发生了这么件事,西直门内永昌煤铺的铁锹被解放军借走了,一时没有归还,煤铺的一个小伙计嘀咕了两句,被一个解放军战士听到了,连里、营里四处查找,把煤铺掌柜的吓坏了,埋怨那个小伙计说话不注意,惹了大祸,等解放军在营部马车队的马棚里找到了铁锹,洗干净还回来,并连连道歉,这一下子煤铺掌柜的又惊又喜,说有这样的仁义之师,北京城真的是可以夜不闭户了。

大街上站岗巡逻的少数旧警察,在军管会、军代表的教育下,改变了作风,不敢再打骂和欺负老百姓,与此同时,一支新的人民警察队伍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建立起来,他们与百姓亲如一家,积极为群众办好事:扶老人过马路,帮助群众推车,派出所的民警走家串户,密切联系群众……直到今天,上了年纪的老人回忆起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北京,还是会感慨万千地说:“那时候的社会治安可好了!”

作为唱着“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长大的一代人,人民警察一直是我们心中正义和安全的象征。

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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