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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鼓励建设人工沙滩,率先在这两个区域实施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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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3月2日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深圳将鼓励建设人工沙滩,并将率先在深圳湾和前海实施推进。日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官网发布《深圳市沙滩资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得到广泛关注。

Q:

有市民提出,深圳的沙滩都在东部,距离市区太远,能否在西部也增加几个沙滩供市民游玩?

A: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采纳了该建议并表示,《办法》第十三条明确,支持和鼓励开展人工沙滩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并编制相应规划,鼓励建设人工沙滩,增加滨海公共开放空间,目前已在深圳湾、前海组织开展人工沙滩建设的前期工作。

Q:

有市民提出,沙滩属于社会公共资源,能否借鉴国内其他海滨城市的做法,全部向公众免费开放?

A: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回复,根据深圳沙滩资源禀赋,《办法》将沙滩资源分为保护型沙滩和开放型沙滩。其中因生态保护、军事和能源安全需要将26处沙滩划入保护型,除依法封闭的部分外,未封闭部分可供市民正常穿越、休闲但不得游泳、露营。其余24处沙滩则全部开放,其后方陆域将设置便捷的向海通道。

据了解,深圳目前共有 50个滨海沙滩,分为政府管、企业管两类。除盐田区大小梅沙两个沙滩外,48个沙滩位于大鹏新区。根据先行示范区“加强陆海统筹,保护自然岸线”等要求,以及《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制定了《办法》,对沙滩资源保护、保护型沙滩的管理、浴场型沙滩的管理、休憩型沙滩的管理,以及各部门关于沙滩赛事、沙滩建设和修复、海洋垃圾和滩面下海漂垃圾处理、休闲旅游船舶监管等职能分工和监督等,首次予以明确,并将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

《办法》明确,深圳的沙滩分为两大类:

保护型沙滩,即因生态保护及国防、军事需要,或根据核电、油气等重大危险设施安全管控需要,以保护为主要方式,不对外提供公共服务的沙滩。

开放型沙滩,可以在采取合理保护措施的情况下适度对外开放,分为浴场型沙滩和休憩型沙滩。浴场型沙滩对外公共开放,收取门票应当依法取得价格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向社会公示。休憩型沙滩类似于市政公园的属性,应对外免费公共开放并不得收取门票。

回应民众呼声,《办法》还提出,将依托市财政给予大鹏新区和一些资源品质好的沙滩必要支持,由市直部门进行市政公园建设和管理,将深圳沙滩、海岸线打造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靓丽名片。

内容来源:深圳特区报

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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