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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沈海高速瑞安段发生了一起两辆货车相撞起火的事故,一客车司机在途经事故现场时,放慢车速,几乎已经将车子停住,随后双手离开方向盘拿着手机拍视频。因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行驶速度低于时速20%以上的违法行为,该司机被高速交警处以罚200元记3分的处罚。@浙江日报 @浙江在线 @浙江新闻客户端 @温州草根新闻 @温州播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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