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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最贵共有产权房卖完遇维权 购房者:预售合同含“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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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报/中国商网(记者 王立芳)近日,北京最贵共有产权房项目金隅凤栖家园再次引发关注,不过这次不是因为单价最高、销售结果最好,而是购房者们对即将与开发商签署的《北京市共有产权房预售合同》(以下简称预售合同)中部分条款存有异议,希望与开发商协商修改。

据了解,金隅凤栖家园项目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为目前北京共有产权房中单价最高者,每平方米售价为4.48万元。2021年1月3日,该项目选房活动结束,2848套房源全部售罄,在弃购率颇高的北京共有产权房市场上,这样的销售成绩着实亮眼。

金隅凤栖家园项目的购房者李辉(化名)向中国商报记者表示,在经过紧张的选房、交定金、付首付款之后,购房者们即将迎来预售合同的草签,可当他们仔细阅读合同后却发现了一些有意降低开发商违约成本、可能损害购房者正当权益的“霸王条款”。

记者采访了解到,购房者认为不合理的条款之一在于合同约定的甲(开发商)乙(购房者)方违约责任。按照预售合同,甲方如未按约定时间交房,逾期30日之内,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并按全部房价款2%支付违约金。而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逾期30日之内,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支付累计应付款2%的违约金。

有购房者对比了部分其他北京共有产权房项目的预售合同或补充协议,发现其他项目在约定甲方违约责任时规定,如果乙方解除合同,甲方除了退还已付房款和支付违约金,还要按不低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而金隅凤栖家园的合同中,甲方无此项赔偿责任。此外,对比同期选房的北京瑞泽家园共有产权房项目预售合同,乙方付款的逾期期限为90天,远多于金隅凤栖家园的30天。购房者们因此认为,金隅凤栖家园的项目的开发商有意降低自身的违约成本,而加重了购房者的责任义务。

引发争议的条款不止上述一项,从购房者们建立的微信公众号“凤栖家园”中,记者获得了一份《金隅凤栖家园预售合同部分条款修改诉求》,里面详细罗列出18项诉求修改的内容、修改依据以及其他共有产权房合同的参考案例。其中多条涉及因甲方出现违约而致使乙方选择退房的,均约定为甲方无息退款给购房者,而不必给付房款利息。此类规定使购房者感到不满。

截图自微信公众号“凤栖家园”

中国商报记者也在网上检索到一些购房者发布的帖子或留言,对预售合同中的部分条款提出异议,希望能与开发商协商,并恳请相关部门主持公道。

对于购房者的诉求,1月13日,该项目的开发商北京金隅程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发表声明进行回应,表示已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将项目预售合同进行过两次全网公示,未接收到购房人提出的任何异议。认为该项目预售合同执行样本程序合法,内容合规。开发商还在声明中指出,部分购房人存在对预售合同内容一知半解、断章取义等情况。

不过,对于开发商的上述声明,购房者们却并不认同。有人表示,虽然选房结束交了定金和首付款,但尚未签署预售合同,购房者完全有权利对合同中认为不合理的条款提出质疑。也有购房者指出,开发商虽然对预售合同进行了两次公示,但一次在未摇号阶段,一次在购房者选房交定金与首付款阶段,当时购房者的注意力均不在预售合同上。签订认购书时,开发商也并未尽到重大事项提醒义务。

“购买共有产权房是摇号后排队候选,到选房当天才能知道有没有机会买到,并且选完房后马上排队各种签字、交定金,根本没有看清认购书和合同的机会,更别提逐条解释条款了。广大业主只是担心签了‘不平等条约’,并非想无理取闹。”一位购房者留言表示。

1月14日,中国商报记者致电金隅凤栖家园售楼处,询问是否会再安排开发商与购房者就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协商,工作人员表示,预售合同已经申报北京市相关政府部门且通过审批,是合法合规的,不会再做变更,售楼处已经开始打电话通知购房者进行草签。

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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