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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人 拖欠燃气费、生活垃圾费超六个月,将被信用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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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州人 拖欠燃气费、生活垃圾费超六个月,将被信用扣分!

在广州,无故拖欠燃气费、生活垃圾处理费或环境卫生服务费,从今年3月1日起将被信用扣分。

7日,记者从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获悉,由该局制定的《广州市城市管理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分级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经印发实施。根据管理办法,市民或相关单位若触犯指定的城市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将遭遇信用扣分,严重的办理城市管理业务时将受限。管理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限至2024年2月29日。

信用计分制是什么?

据介绍,管理办法实行信用计分制,每个信息主体原始信用分为100分,在城市管理领域无失信记录且未被纳入国家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信息主体即为城市管理领域诚信主体。管理办法建立了加减分机制,如信息主体被区级以上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予以行政奖励、一年内参加城市管理领域志愿者活动每累计达10个小时等情况,可获得5至20分的加分;而产生不同等级的失信行为,则会扣除相应分数。扣分后的失信主体按信用状况被划分为轻微失信主体、一般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三个等级。被纳入国家联合惩戒对象的信息主体,同步纳入城市管理领域严重失信主体。

哪些行为会扣信用分?

失信信息按程度划分为严重失信信息、一般失信信息、轻微失信信息三个等级。

其中,未获得相关许可无证照从事燃气,生活垃圾运输、处理,建筑废弃物排放、运输、消纳等经营活动;在城市管理领域采购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且情节严重的等六项行为为严重失信信息。凡被认定出现严重失信信息,信息主体将被扣30分。

若信息主体存在将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等生活垃圾交给未经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收运的;违反相关信用承诺、经三次催告后仍无正当理由严重拖延城市管理领域项目工期超过合同约定期限的20%;暴力阻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行政权力等行为,将被认定为一般失信,信息主体将被扣10分。

而无正当理由欠缴燃气费、生活垃圾处理费或环境卫生服务费,经催告后超过六个月仍未缴纳等行为,则为轻微失信信息。这些行为将使得信息主体被扣除5分。

失信将有什么后果?

根据管理办法,信息主体信用分达120分或以上且当年未产生失信信息的,将被列为城市管理领域优良诚信主体。信息主体信用分在70分(含)以下的,将被视为严重失信主体。信息主体信用分高于70分且低于80分的,为一般失信主体。

广州市城管部门建立失信提醒机制,对于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的信用主体,可根据其失信程度,采取限制其参与城市管理领域的各类表彰奖励活动、在日常监管中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适当加大检查频次等措施。

管理办法还鼓励行业协会按照行业标准、行规、行约等,视情节轻重对失信会员实施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不予接纳、劝退等约束措施,而对守信会员实施表彰奖励、重点推介等措施。

广州市城管部门鼓励失信主体实施信用修复。如失信主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进行信用修复:

1、失信信息所涉及的法定责任和约定义务已履行完毕,造成的社会影响基本消除;

2、按要求作出信用承诺;

3、失信信息披露期限已达3个月以上;

4、符合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及信用主管部门的其他信用修复要求。

来源:羊城晚报、金羊网、羊城派

作者: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梁怿韬 通讯员 成广聚

校对:朱智祥

审核:邬嘉宏

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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