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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地方定价项目再减少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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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记者李志勇)7月20日《经济参考报》刊发题为《发改委:地方定价项目再减少30%》的报道。文章称,国家发改委日前透露,截至目前,除西藏、新疆外,全国29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完成新一轮地方定价项目修订工作。在2015年的基础上,将定价项目缩减到32项,缩减幅度达到30%,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已基本放开。保留的定价项目主要集中在供排水、燃气、电力、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教育、医疗、重要专业服务等领域。

据介绍,除了进一步缩减定价项目外,一批直接面向基层、区域性特征明显的商品和服务的定价权下放到市县一级管理,进一步理顺省、市、县三级的定价管理权限,有助于调动和发挥基层的积极性。福建省通过修订定价目录,省级负责定价管理的景区数量由39家减少为8家,31家景区门票价格下放给市、县人民政府管理。

同时,大部分省份将道路班车客运运价率、农村道路客运运价率,部分医疗、殡葬、养老服务价格等的定价权限下放给市或市县人民政府。

此外,通过此次修订,一批定价项目得到了规范。如个别省份在修订前未将公办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政府还贷公路车辆通行费、污水处理费等纳入地方定价目录。此轮修订对这些项目予以了规范,统一纳入地方定价目录,同时明确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取消政府定价并不意味着对价格的异常波动听之任之、放任不管。未来将坚持放管并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建立健全价格监测和预警防范机制、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力度等措施,确保企业经营和人民生活不受大的影响。”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严鹏程说。

严鹏程表示,未来将积极推进定价方式改革,逐步从制定具体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转变为制定定价机制上来,建立健全商品和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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