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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协委员许永东:建议设立生态环境法院 集中二审生态环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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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福建省政协委员许永东:建议设立生态环境法院 集中二审生态环境案件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福建省政协委员许永东。人民网 王铣 摄

人民网福州1月23日电 (陈欢欢、兰志飞、詹伟业)福建是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生态资源是福建最宝贵的资源,生态优势是福建最具竞争力的优势。参加福建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福建省政协委员、福建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副会长许永东建议,在福建设立生态环境法院,集中二审生态环境案件。

许永东指出,生态环境案件具有高度复合性、专业性、技术性,但目前福建生态环境案件主要依托行政区划在各县市区范围内分别设置审判机构,各自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急需系统保护、全局保护、集中保护,来推动生态红线的有效管控、生态防控的统一部署、生态修复的综合布局。

许永东以闽江跨流域生态环境案件为例说明,闽江流经福建三明、南平、宁德、福州,发生在闽江流域的生态环境案件往往超出本行政区域,这时司法审判措施就难以在其他行政区域产生效果。

他建议,设立生态环境法院,并且是中级法院架构,同时保留目前在各个基层设立的生态环境审判庭。如此一来,在基层生态环境审判庭审理的案件可以集中到生态环境法院进行二审。生态环境法院可以统一审理涉及生态环境类的行政案件、民事案件及刑事案件。

他认为,生态环境法院的设立,让全省生态环境案件拥有统一审判标准、统一应用司法措施,有利于从全省角度考量生态环境修复及赔偿等问题,帮助从源头上解决环境污染和破坏问题,助力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

(责编:吴舟、钟巧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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