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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池湖滨湿地 水鸟栖息地修复》4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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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滇池湖滨湿地 水鸟栖息地修复》4月1日起实施 来源:昆明日报

  全国首个水鸟栖息地修复标准出炉

  《滇池湖滨湿地 水鸟栖息地修复》4月1日起实施

  昨日,记者从昆明市滇池管理局获悉,《滇池湖滨湿地 水鸟栖息地修复》(下称《修复》)地方标准已完成制定,将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这也是国内首个关于水鸟栖息地的修复标准。

  为什么要制定这一标准?该标准具有哪些特点?滇池湿地水鸟栖息地将怎样修复?就此,记者采访了市滇池管理局和昆明市滇池高原湖泊研究院相关负责人。

 全国首个水鸟栖息地修复标准出炉

  “滇池是云南乃至全国水鸟的重要栖息地和多种迁徙鸟类的重要中转站。作为滇池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水鸟栖息状况、多样性及丰富度反映着滇池生态环境质量的好坏。”市滇池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08年以来,滇池启动了“四退三还”生态建设,在环湖区域规划并实施湿地建设工程,截至目前已建成环湖湿地5.4万亩,为水鸟的栖息和繁衍创造了条件。但是,目前,滇池水鸟生存环境仍存在生境单一且破碎化、浅滩泥地减少、生境缩小及人为干扰明显等问题,滇池水鸟种类有所减少。从这个角度来说,滇池生态环境的整体恢复情况还不理想,有必要开展水鸟栖息地保护工作。

  湿地水鸟的分布是与各地气候、水文、植被等自然地理特点相适应的。滇池常见水鸟分为鸥形目、鹳形目、鹤形目、雁形目及鸻形目。鸥形目水鸟主要聚集分布在滇池人工投喂密集的明水面区域;鸻形目和部分鹳形目水鸟偏爱在浅水区域形成的滩涂、沼泽区觅食蠕虫、昆虫及各类底栖动物;雁形目水鸟偏爱明水面且人为干扰较少的区域;部分鹳形目水鸟则适宜在挺水植物群落区生活。不同水鸟的生活习性和所适栖息环境差异较大,营造差异化、多样的栖息条件才能满足滇池各类水鸟的生存所需。

  “目前,国内尚无专门针对水鸟栖息地保护的规范、标准或技术指南。为保护和维持滇池水鸟物种多样性,制定并实施《修复》地方标准是十分必要的。”市滇池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昆明市滇池高原湖泊研究院于2019年完成《滇池湖滨湿地水鸟栖息地规划》(2020—2025年)。经市政府批准,2020年4月,由市滇池管理局牵头,昆明市滇池高原湖泊研究院起草制定《修复》地方标准,并于今年1月完成修改定稿,将于4月1日起实施。这也是国内首个关于水鸟栖息地的修复标准。

  为不同水鸟“量身定做”栖息环境

  “该标准具有科学性、适宜性、协调性、规范性四大特点,充分考虑滇池各类水鸟的生活习性和觅食特点,根据滇池湿地本底条件,提出具体的栖息地恢复技术措施,明确各类栖息地营造的相关技术参数,因地制宜恢复不同类型水鸟栖息生境,满足多种类型水鸟的生存需求。”昆明市滇池高原湖泊研究院助理工程师鲁斌介绍,按照该标准,在湿地恢复过程中,将水鸟集中分布的区域划定为生态保育区,对生态保育区内的水鸟栖息地以保护和自然修复为主,人工干预为辅。其中明确规定,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类型水鸟对栖息生境的需求,在不同的区域采用适宜的方法,营造多种类型的水鸟栖息生境。除科研、监测及管护需要外,生态保育区实行封闭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对水鸟生存环境的干扰。“其中的基本要求包括通过恢复明水面、修复浅滩、利用现有的挺水植物区域及休憩点等,结合地形控制、水生植被修复、管控等措施,为不同水鸟提供适宜的、差异化的栖息环境。”

  《修复》中提出,可在水鸟栖息地外围的湿地体验区内的适当位置修建观鸟亭、观鸟屋等观鸟设施。建设观鸟设施时,须与水鸟栖息地保持一定距离,与周围环境和景观相融合,且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观鸟设施面积不宜过大。

  市滇池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修复》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利于规范滇池水鸟栖息地保护措施及行为,为水鸟栖息地的恢复提供技术支撑,推进滇池水鸟栖息地保护和恢复工作的开展,有效保护滇池湿地水鸟。(记者 孙潇)

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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