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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森·罗平的诞生与在中国的传播:江洋大盗还是热心肠侠客?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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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捷希

亚森·罗平(又译“亚森·罗苹”、“亚森·罗宾”),一位伪装高手、逃脱大师,他既是智力过人的侦探,又是如绅士般优雅的盗贼。罗平是法国作家莫里斯·勒布朗所创造的虚构人物,甫一问世便大受欢迎,系列小说在多个国家和地区畅销不衰,并被不断改编成各种舞台剧、电影、电视剧等,不久前Netflix才推出了改编剧集《亚森·罗平》第一季,反响颇佳,第二季也将于2022年上映。

2021年版剧集《亚森·罗平》剧照

作为侦探文学界的著名角色,亚森·罗平是如何在法国诞生的?他在传播到中国后又经历了怎样的解读与接受?本文将一窥绅士怪盗的有趣历史。

对于19世纪末的出版商来说,夏洛克·福尔摩斯无疑是一张空前绝后的招牌。当柯南·道尔为《斯特兰德杂志》(The Strand Magazine)创作了一系列短篇小说后,这份刊物的销量便达到了无人能及的高峰,每个月读者都在报刊亭前排着长队等待购买最新一期。从未有任何虚构人物能像福尔摩斯一样在极短的时间内蜚声四海,以至于当大侦探从莱辛巴赫瀑布坠落身亡后,多达20000名愤怒的读者取消了杂志的订阅,表达不满的信件从四面八方涌来,吓坏了的杂志股东开始央求、甚至于强迫柯南·道尔续写福尔摩斯故事。于是,在读者和出版商的双重压力下,《巴克斯维尔的猎犬》开始连载,而此时的市场需求是如此之大,道尔的稿酬竟达到了每千字100英镑。

可以说,福尔摩斯的“品牌效应”令所有人垂涎。20世纪初,道尔的作品传播到各个国家,法国也开始掀起福尔摩斯热。一位名叫皮埃尔·拉菲特的出版人渴望复制这份成功,他联系了好友莫里斯·勒布朗(Maurice Leblanc),请求后者为自己创办的刊物《我全知道》(Je sais tout)创造一位福尔摩斯式的小说人物,以便吸引更多的法国读者来购买杂志。于是,在1905年7月发表的《亚森·罗平被捕》中,集盗贼与侦探两重身份于一体,勒布朗笔下的人物实现了其首秀。

1906年12月《我全知道》杂志封面页,登载《亚森·罗平与“空针”的神秘文件》

亚森·罗平(Arsène Lupin)的诞生令拉菲特兴奋不已,这位原创角色不仅完美呼应了当时的侦探热,同时也契合了在法国文化中一度十分流行的“绅士盗贼”式人物塑造——所谓“绅士盗贼”,即犯盗窃案者并非行为鬼祟的小偷,而是精心打扮、文质彬彬的体面人士。一种说法认为,勒布朗可能从当年的一个案件中汲取了灵感:一个名为“夜间工人”(Travailleurs de nuit)的犯罪团体因106件失窃案而受到审判,为首的是一位叫亚历山大·雅各的无政府主义者、一个真实的绅士怪盗。此案曾轰动一时,独特的盗贼形象极大地激起了法国人的兴趣,而罗平的出现则反哺了大众的想象力。从1905年到1939年,勒布朗共撰写了7部长篇和39部中短篇,罗平系列大获成功,经久不衰。

从各种意义上说,亚森·罗平都是法国文化市场对福尔摩斯热潮的一种回应;而且拉菲特也在宣传策略中处处将罗平与那位英国侦探相比附,比如在1905年11月的刊物上,出版商宣布把亚森·罗平的系列冒险故事结集成册,广告词如是写道:“每一个故事都足以跻身于当代文学最知名作品的行列,它们的作者也光荣地成为法国对柯南·道尔的应答。”有时,拉菲特甚至直接把勒布朗唤作“法国的柯南·道尔”,并宣称罗平的知名度已经与福尔摩斯相媲美。从短期来看,借福尔摩斯的大名推销新的故事和人物,的确能够引起更多读者的关注。

或许是在拉菲特的劝说下,勒布朗后来竟直接将福尔摩斯写入了自己的小说中。在1906年发表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来得太晚了》(Sherlock Holmes arrive trop tard)里,罗平和福尔摩斯同时在调查一桩神秘案件,两人都发掘到了相同的线索,可是罗平却能占据上风,先一步破案,甚至还巧妙地偷走了福尔摩斯的手表,捉弄了大侦探一番。据说柯南·道尔对这一“侵权”行为颇为不满,接连收到多封律师函后,勒布朗便在之后的几篇故事里把人物名字从“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改成了“艾洛克·夏尔梅斯”(Herlock Sholmès),“华生”(Watson)也变成了“威尔逊”(Wilson)。不过,这种略不严肃的戏仿并无恶意,而是遵循了侦探类型小说的某种不成文的传统,即在故事中加入出自其他作家的人物,并且往往借后者的不佳表现来反衬主人公的卓越,就如道尔也曾在福尔摩斯探案中写及爱伦·坡笔下的杜邦(Dupin)。因此,对于法国出版商而言,与福尔摩斯的“跨界联动”不仅充满了趣味性,也能实在地促进杂志的销售。

1906年6月15日发表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来得太晚了》

现今人们眼中的罗平,其标志特征固然少不了高帽和礼服,但在勒布朗的小说中却从未有过这类刻画。按照勒布朗的构想,罗平是一位无懈可击的伪装高手,因此他不应该拥有某个固定的外貌:罗平可以伪装成上千种不同的身份,时而是汽车司机,时而是书店老板,时而是俄国科学家,时而又是西班牙斗牛士。对于一位江洋大盗来说,隐藏自己是十分重要的,罗平可以迅速模仿某人的声线和仪态,就连他的朋友也未尝见识过其真正容貌,读者往往在小说的结尾才蓦然发觉,故事中出现的一个或多个人物竟然都是罗平所假扮。这种“不识庐山真面目”的状态在1908年10月有所改变,当时勒布朗撰写的戏剧《亚森·罗平》在巴黎的雅典娜剧院上演,主人公由André Brulé扮演。剧中罗平的扮相是一位优雅的绅士:单片眼镜、高礼帽、黑色无尾礼服,并随身携带一根手杖。这些服饰元素后来渐渐固定为亚森·罗平的常见形象,自此来自法国的绅士怪盗也越发具有辨识度。

台湾东方出版社《亚森·罗苹全集》,译自南洋一郎的日文改编本

由于翻译事业的兴盛和“小说界革命”的提倡,世纪之交的中国读者对彼时席卷欧美的侦探热并不陌生。自1896年《时务报》刊载张坤德翻译的四篇《歇洛克·呵尔唔斯笔记》起,侦探小说作为一种品类就开始被逐渐引进中国,并且很快受到了热烈追捧。清末民初的侦探小说翻译可谓蔚为大观:据粗略统计,侦探故事占了当时域外小说的足足三分之一,远超政治小说、科学小说等其他品类,包括林纾、吴趼人、周瘦鹃在内的名家都参与进了译介工作中,同时翻译的速度非常之快,几乎与原作的出版同步,许多作品在本国往往一经刊行就有了中译出现。侦探小说在20世纪初的风靡,一方面是因为它呈现了西方社会的生活画卷,其所涉及的科技知识、法律和人权观念是中国人所缺失的,于是被知识分子赋予了启迪民智的作用;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以悬念见长的侦探小说似乎具有一种普世的魅力,只熟悉公案小说的中国人很容易被其新颖的叙事方法所吸引,读者的喜爱自然创造了巨大的市场,出版机构也紧跟潮流,不断推出新的翻译作品。

与西方一样,占据中国侦探大潮中心的依旧是福尔摩斯,1916年5月中华书局出版的《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也是当年的一个里程碑;不过当时译者选材的范围其实非常之广,涵盖英、法、美、日多国的侦探作家,在海外颇有影响的亚森·罗平也于民国初年进入中国,甚至还出现了一段时间的“罗平热”——勒布朗小说的第一个中译本载于《小说时报》1912年15期,是杨心一翻译的《福尔摩斯之劲敌》,讲述“剧贼”罗平与福尔摩斯斗智斗勇;1914年《时报》刊行了天笑译《大宝窟王》、《中华小说界》发表了徐卓呆译《八一三》;1915年周瘦鹃所译《亚森罗苹之劲敌》《亚森罗苹之失败》登上了《礼拜六》;之后《犹太灯》、《水晶瓶塞》、《空针》等作品陆续都被译介了过来——一直到1925年,众多分散的译作第一次结集为《亚森罗苹案全集》,由大东书局出版,收10部长篇和18部短篇。正是该书的面世,将罗平在中国的人气推向了高峰。

1917年周瘦鹃译《犹太灯》由中华书局印行

熟读福尔摩斯的民国文人,都能很敏锐地意识到亚森·罗平与英国侦探的对位关系,将两个人物形象放在一起比较乃是常态。翻译过多部勒布朗作品的周瘦鹃曾说:

英伦海峡一衣带水间,有二大小说家崛起于时,各出其酣畅淋漓之笔,发为诡奇恣肆之文。一造大侦探福尔摩斯,一造剧盗亚森罗频。一生于英,一生于法。在英为柯南道尔,在法为马利塞勒勃朗。勒勃朗者,振奇人也,所为小说多种,半言剧盗亚森罗频事。其风行于欧洲也,与福尔摩斯同,而文字思想,亦正与柯南道尔工力悉敌。法人尝自夸,谓不让英吉利以福尔摩斯骄人也。予居恒颇好勒氏书,其描写剧盗之行径,真有出神入化之妙,笔飞墨舞,令人神往。

周瘦鹃的评语或许还只是将罗平与福尔摩斯等量齐观,但是在大东书局为《亚森罗苹案全集》所做的广告中,罗平则被抬到了无以复加的高度:

福尔摩斯为私家侦探,而有时受官中雇佣,可以受法律之保护,施行职务有许多便利,亚森罗苹则为官中所欲拘捕之巨盗,行侠仗义诛恶锄奸往往有许多阻碍,然亚森罗平仍能化险为夷,脱身事外。

福尔摩斯本领虽绝顶,而亚森罗苹则戏弄之如无物,金表被窃,又常与助手华生同被监禁于空房者一夜,华生则臂受枪伤,其余被戏弄之处尚多,福尔摩斯亦无如之何也。

总之,福尔摩斯案虽佳,不及亚森罗苹案奇诡,且福尔摩斯案无数十万言之长篇,亚森罗苹案则如《虎齿记》、《三十柩岛》、《古城秘密》、《金三角》等作,皆一案累数十万言,如剥蕉抽茧,统篇精警,无一懈处。

凭福尔摩斯曾遭到亚森·罗平的戏弄就宣称后者本领高人一等,其实不合情理:因为金表被窃的情节其实出自勒布朗自己的小说《夏洛克·福尔摩斯来得太晚了》,这样的福尔摩斯毕竟是法国人笔下的、为衬托罗平之高明而存在的福尔摩斯。大东书局并非不明白这一点,显然他们深谙商业宣传之道,这些“夸大之词”无疑是为了推销图书,刻意“贬低”福尔摩斯能够激起读者一探究竟的欲望。这与当年原作出版的情况倒是惊人地相似。

上海大东书局出版《亚森罗苹案全集》封面

夸张之嫌放一边,大东书局的广告还是向我们传达出了当时人对亚森·罗平的解读:“行侠仗义”、“诛恶锄奸”,虽为江洋大盗,却行侠义之事,看起来中国人对罗平的道德有着积极的评价。事实上,人们对人物形象的解释是在不断变化的。勒布朗的小说最初译入时,罗平被视作福尔摩斯的对手,描述是一个“剧(巨)贼”、窃贼,尚无任何正面的含义。而到了后来(尤其是在周瘦鹃的笔下),竟渐渐出现了“侠盗”之称,强调他为弱者打抱不平,锄强劫富,扶困济贫。在另一份广告中,大东书局如此写道:

法人玛里塞·勒白朗所著亚森罗苹诸案,不论长篇短篇,皆神奇诡谲,如天半蛟龙,不可捉摸。其叙侠盗亚森罗苹之热肠侠骨,冲网罗,剪凶残,令读者敬之佩之,几不知其为剧盗、为剧窃矣。

“侠”的概念本为中国所特有,“任侠”、“义侠”都包含有较为积极的伦理内涵,称罗平为“侠盗”,就会减弱盗贼身份的否定意味,使人们更多关注其智勇双全的正面品质,“吾非慕其盗窃,特慕其智勇耳”。毫无疑问,这样一个贴合本土观念的亚森·罗平,规避了图书传播中可能面临的道德指责,更容易被中国读者所接受。为罗平添上“侠”的标签,应当是大东书局有意为之,这种商业运作不仅为书籍销售铺平了道路,也帮助创造了一个更加中国化的亚森·罗平形象。

中国化后的罗平不仅存在于译介作品里,还被本土侦探作家借来进行自己的文学创作。当勒布朗在《福尔摩斯来得太晚了》《福尔摩斯别传》等故事里让罗平的光芒盖过英国人时,作为“中国现代侦探小说第一人”、同时也是“福迷”的程小青则想为大侦探打抱不平。1943年,他撰写了一部名为《龙虎斗》的小说,讲述了福尔摩斯和罗平斗智斗勇的精彩过程。小说包括两个连续的故事:第一篇叫《钻石项圈》,写亚森·罗平偷窃了一串价值五万镑的钻石项圈,而福尔摩斯赴巴黎成功破案,罗平也被捉拿归案,可是在小说的最后却意外越狱。由此引出了小说的第二篇《潜艇图》,写俄国人瑟佛考夫要把潜水艇设计图售卖给英国政府,而罗平伺机窃取,并假扮成瑟佛考夫戏弄福尔摩斯,然而最终也因不慎走露马脚而被福尔摩斯识破。虽然程小青对勒布朗的作品不无微词,认为其笔下的亚森·罗平过分神奇而丧失了真实感,但罗平和福尔摩斯毕竟都是侦探文学界大名鼎鼎的角色,程小青还是尽可能将罗平失败的原因写得令人信服,尽量在两人的能力之间保持微妙的平衡,就像作者自己所说:“如果福尔摩斯是一条‘非池中物’的蛟龙,罗苹仍不失为‘吼啸生风’的猛虎。”

孙了红著《侠盗鲁平奇案》,上海中央书店出版

如果说程小青还是借用了亚森·罗平这个人物形象的话,那么孙了红干脆直接创造出“东方亚森·罗平”——鲁平。孙了红最早参与过大东书局《亚森罗苹案全集》的白话翻译,或许是在翻译的过程中萌生了创作冲动,之后他也仿照勒布朗的小说模式开始自行写作侦探故事。孙了红的作品可称作“反侦探小说”,行侠仗义的主题高于探案元素,主人公鲁平身上侠盗的一面也多于侦探的一面,同时孙了红还格外擅长心理分析和制造恐怖场景,以《血纸人》一篇为例:小说讲述靠囤粮大发横财的王俊熙因偶然听到“杀人者必有惨报”,受到了惊吓,一病不起,病中竟然在床前看到了沾满鲜血的纸人,如活人一般真实的血纸人仿佛在传达某种警告。医师余化影闻讯进入王家,经过一番调查、侦探,才得知王俊熙早年曾谋财害命,而死者的女儿正是王的妻子,她想通过血纸人来刺激丈夫脆弱的心脏,以报父仇。余化影其实是鲁平假扮而成,他最终用一些伎俩使王俊熙心脏病发作暴毙,随后夺走了他的大部分财产,并散发给穷人,而不是交给王的妻子——孙了红小说中的受害者基本都是发不义之财的恶人,而鲁平虽然行盗窃之事,但他的目的是惩恶锄奸,赈济穷苦,因此他那似乎不合法的手段也具有了合理性。可以说,在翻译大东书局《亚森罗苹案全集》的基础上,孙了红让鲁平与中国普通百姓的“劫富济贫”心态结合在了一起,解决了盗窃故事的价值观问题,从而受到读者的认可。也正因此,其时模仿勒布朗亚森·罗平系列的作家不少,但是唯有孙了红笔下的侠盗鲁平影响最广,他甚至也被称赞为“中国的勒布朗”。

参考文献

1.范伯群主编《中国近现代通俗文学史》,江苏教育出版社,2010年。

2.David Drake, Crime Fiction at the Time of the Exhibition : the Case of Sherlock Holmes and Arsène Lupin, Synergies Royaume-Uni et Irlande n° 2 - 2009 pp. 105-117

3.石娟《从“剧贼”、“侠盗”到“义侠”——亚森罗苹在中国的接受》,《苏州教育学院学报》,2014年8月,第31卷第4期。

4.郭延礼《近代翻译侦探小说述略》,《外国文学研究》,1996年第3期。

5.张昀《论清末民初侦探小说翻译热之原因》,《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

发布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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