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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大同市房产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孙国宝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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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同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大同市委批准,大同市纪委监委对原大同市房产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孙国宝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国宝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组织观念淡漠,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为官不廉,违规收受礼金,通过民间借贷方式获取大额回报,违规经商办企业,长期占用下属单位车辆;目无法纪,违反计划生育、居民身份证管理法律法规,故意销毁会计档案;把公权力变成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在街道改造、小区建设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索取、收受巨额财物;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孙国宝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和其他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大同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大同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孙国宝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发布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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