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男子按摩房强奸未遂,却牵出3年前巴中一起强奸抢劫案
公安机关在对薛某某强奸一案进行侦查时,通过DNA信息比对,发现2015年2月4日发生在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的一起强奸抢劫案现场提取的DNA信息与薛某某的DNA信息吻合。侦查人员据此向薛某某进行讯问。薛某某十分惊讶,此事已过去三年多,警察如何得知?遂承认了其在巴中市强奸抢劫的事实——2015年2月4日23时许,薛某某窜到巴中市巴州区新天地广场公共厕所处,见被害人岑某某单身入厕,顿起歹念,遂尾随岑某某进入女厕所,并关掉厕所内的照明灯,蹑手蹑脚来到岑某某蹲位的旁边,伺机作案。岑某某小解完,正准备起来时,厕所的灯熄了。她以为是突然停电,就用手机照明,穿好裙子。推开厕所格子门出来时,一个黑影突然伸手从身后捂住她的嘴巴,另一只手卡住她的脖子将她往地上按。这条黑影就是薛某某。
岑某某使出浑身力气反抗,但薛某某比她更有力。反抗中,薛某某还用嘴咬伤了岑某某的手指和手腕。随后薛某某抓住岑某某的双腿将她绊倒在地。她的头重重摔在地板上。她用手抓住薛某某的头发。薛某某用双手卡住她的脖子,她喘不过气来。薛某某压低声音威胁说:“你想死呀!”岑某某感觉无法呼吸,快要窒息了,只得放弃反抗。薛某某遂扒下受害人的裙子、丝袜和内裤,对她实施了强奸。之后,薛某某起身把受害人的手包里的东西往地上倒,拿走了200余元现金,就逃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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