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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句歇后语: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一家人。曾经我以为这种情况只会出现在剧情狗血的言情片里,但最近广州发生一件事却彻底颠覆了我的三观。
事情是这样的。2015年7月,广东的孙先生从清远市购买了一辆丰田二手车准备迁往广州市落户,但广州市车管所验车时却告诉吴先生这辆车由于排放标准不达标,因此不能办理落户手续。
车管所的理由是,根据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上查询的信息显示,吴先生的车是国三的排放标准,而外地车迁入广州市的标准是国四,因此吴先生的车不能办理落户。为此,车管所还向吴先生出具了《机动车业务一次性告知单》。
这件事打了吴先生一个措手不及,好好的车就这样上不了牌?一怒之下,吴先生将广州市车管所告上了法庭。
看完上面说的这些,大家或许认为,吴先生肯定买车之前没查广州二手车迁入标准,败诉已成定局。但事实却出乎意料,近日广州天河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认定吴先生的丰田车符合国四标准,要求车管所撤销不予办理落户手续的决定,责令车管所重新处理。
看到这,大家或许会有这样的疑问。怎么同一辆车在车管所说它是国三,到了法院怎么就成了国四呢?
下面请听车来车往专家为您详细道来。在本次事件中,法院是根据广东省环保厅公布的信息查询而来的结果。而车管所获取的信息则来源于公安部车辆信息管理目录。一个环保部、一个公安部,两大职能部门信息不统一是造成这次闹剧的罪魁祸首。另外,到目前为止我国依然没有建立一套统一的车辆信息管理系统。这可真印证了开头我说的那句话: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一家人。
还有哪些情况会出现排放标准不统一
除了上面这种情况,谢爷下面跟您说的这种情况也容易造成排放标准不统一情况的出现。
大家都知道,我国汽车排放标准的制定是参照了欧盟标准而来的。欧洲是在2005年开始实施欧IV(欧四)排放标准,在2009年实施了欧V(欧五)排放标准。而我国环保部是在2010年发布了国四标准,要求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全面执行国四标准。2013年时,环保部又参照欧五标准推出了国五标准,要求于2017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
由于进口汽车在进口时要向环保部以及工信部报备排放标准。因此,2006年在欧洲生产的符合欧四排放标准的车辆, 2009年进口到我国时只能按照国三的标准申报。同理,2009年在欧洲生产的符合欧五标准的车辆,在2013年前进口到我国只能按照国四报备。
由于我们排放标准制定的时间要晚于欧洲,意思就是说,尽管这些进口车出厂时已经符合了欧四、欧五的标准,但是进口到我国时必须按照咱们国家当时的排放标准来标定。这种情况就会造成欧四的车,到了国内变成了国三。欧五的车到了国内变成了国四。这种时间上的差异也容易造成排放标准不统一的出现。
谢爷有话说:
写到这里,谢爷我不禁想说,国家应该尽快建立一套完善的车辆信息管理系统。不要再次上演环保部一套标准、公安部一套标准的情况。除此之外,谢爷我更希望各地政府积极响应国务院今年三月发布的《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俗称二手车国八条),解除二手车迁入的排放标准限制。还给大家一个更加自由的二手车交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