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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落户限制全面放开,进城农村人口允许回农村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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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展望“十四五”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山东“十四五”时期公安机关推进平安山东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举措:山东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将允许原进城落户农村人口回农村落户。

新闻发布会指出,十四五期间,山东省人口登记将更加便利、人口迁移将更加自由,人口管理将更加精准。

人口登记方面,公安机关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一次办好”,深化警务公开,广泛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便民利民措施。加强人口管理信息化,推进部门间信息联通共享,最大限度为群众办理登记减材料、减手续。加快建设电子证照和电子档案,推进户口、居民身份证办理“无纸化”“免填单”,推进高频事项全省通迁、通办,为“跨省通办”奠定基础,做到“服务有温度、管理无感知”。

人口迁移方面,实施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充分尊重城乡居民自主选择定居的意愿,按照“宜城则城、宜乡则乡”原则,一方面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取消其他前置条件和附加限制;另一方面允许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入乡返乡创业就业的高校学生、退伍军人,以及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原进城落户农村人口回农村落户,促进人口双向流动,合理分布。

人口管理方面,以居住证为载体,进一步创新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政策措施,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准确掌握全省人口数量规模、素质结构、城乡分布、迁移流动现状和发展趋势,为优化人口结构、改革人口政策提供参考,为各级党委、政府加强社会治理和实施“十四五”经济社会规划提供基础数据。

发布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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