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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炸弹”居然上路了

寂然飘散文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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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上午,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分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辛街乡保大线4公里10米处开展路检路查行动,集中整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当日10时20分,执勤民警示意一辆北京牌小型面包车司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时发现该车属于公路客运车辆,车内除驾驶员以外还有1名乘客,车后排装满了氧气瓶,车身未粘贴危险品标识,且司机刘某未出示有效驾驶证及行驶证。执勤民警告诉刘某,氧气瓶属于危险品,运输危险品必须持有危险品运输证、押运证,由特殊车辆专门运送,应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通行,刘某随意拉运氧气瓶相当于在车里装了一个“流动炸弹”,一旦发生碰撞,后果不堪设想。

听完民警的话,刘某才如梦初醒,表示愿意按法律规定接受处罚,并现场对氧气瓶进行转运。民警依法对刘某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及行驶证的行为作出处罚,并将该案移交隆阳区运政管理部门。

(尹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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