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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许庄六旬老人房产疑人为被继子“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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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许庄六旬老人房产疑人为被继子“抢”走?

法律规定:拆迁时,如果房屋或宅基地登记在父母的名下,或者批准给父母建房,那么其属于父母的财产。因此,拆迁后所获得的补偿款归父母所有,子女不能分割。除非父母自愿给子女赠与拆迁款项,子女是不能获得拆迁款,只有当父母不在了,子女可以按照继承法,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及顺序分配遗产。然而,日前,发生在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工业园区许庄村的一起拆迁事件,令拆迁当事人--今年66岁的徐士景老人急得爬上村委会大楼欲要跳楼。自己辛苦了一辈子盖起的房子,现在竟然被拆迁指挥部人为变成了继子邵某江的财产了,巨额拆迁款将被继子独占为己有。老人的房子怎么拆迁就变成了继子的了呢?

据徐士景上访和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年前,徐士景前妻因病去世后,自己带着两个亲生儿子生活。期间,经人介绍,1998年和灌云县东辛乡离婚妇女王某认识并领证结婚,当时王某带着幼小的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过继过来,成为徐士景的继子女。就这样至此,徐士景带着一大家老小六口人艰辛的生活。2001年5月23号,徐士景经村里同意并向村里交纳了4000元宅基地款,建了六间二层楼房。去年,海州区秦东门小学地块征地征收了徐士景家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这本来是一件人生美好的大事情,然而,负责该地块拆迁确权补偿的海州区秦东门小学地块征地征收房屋拆迁指挥部,竟然暗箱操作,将属于徐士景老人名下的宅基地房产确权给了徐士景继子邵某江,并予以对外公示。对此,徐士景老人不同意,他认为房子是自己的,自己还是一个完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大活人,自己还没有死,还没到遗产分配时候。拆迁指挥部无权把属于自己的房屋确权给继子邵某江,他依法上访要权废除对他拥有的房屋违法确权,自己才是该房屋的合法拥有人。

综上,令人想不通也感到生疑的是,海州区负责该地块拆迁指挥部的官员,为什么不实事求是,自已给自己找麻烦,把本属于徐士景老人拥有的房屋确权变更为继子邵某江的,这里面有什么蹊跷呢?按理讲,迁指挥部没有对拆迁房屋确权的权力,这究竟是为什么?我想海州区负责该地块拆迁指挥部的官员必须公开出来说清楚,给徐士景老人和社会一个满意的令人信服的答案!

孰是孰非,我相信大家心里自有公论。不管怎样,老人的合法权益,老人的开心才是最重要的。老人晚年安康,就是最大的事。(陈青瑜)

发布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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