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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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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上海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消息,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2022年12月31日前,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等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可以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缓缴。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12月。职工租住市场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最高月提取限额从2500元调整为3000元。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发布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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