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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男子百米接力递补奥运铜牌!迟来的正义,会否减损奖牌的底色

瑜说还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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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国际奥委会正式宣布:“中国田径男子4X100米接力队递补获得东京奥运会铜牌!

在东京奥运会上,由苏炳添、谢震业、吴智强和汤星强组成的中国百米接力队,于意大利、英国和加拿大队之后夺得第4名,与这枚珍贵的奥运田径奖牌擦肩而过。

现在,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最终认定:英国短跑接力队的奇金杜·乌贾在东京奥运会期间违反了反兴奋剂规定,因此取消了英国队的银牌,于是,就有了中国队这枚姗姗来迟的历史性奥运百米接力铜牌的到来!

在我们在为这枚打破中国田径纪录的奥运铜牌而开心的同时,显然人们也会感觉到:这显然与当时在奥运会现场上,夺得奖牌及其产生的轰动气氛、效应和影响,很难完全相媲美了——这就很容易让人想到法律界的一句名言:“迟来的正义,还是真正的正义吗?”

体育奖牌的迟到,或许与法律上的正义问题,很难相提并论,但也仍有不小的相似性、可比性。

比如,在法律的正义与非正义问题中,会有相应的受害者,而有人“非法”得到奥运奖牌,其实也会产生相应的“受伤害者”,比如第四名的中国队——未能当场享受夺得铜牌的荣耀与狂喜,以及那种现场极其震撼的仪式感、影响力等。

法律界认为:“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其主要强调的是:正义的迟到,会因程序上的及时性问题,从而产生实体上的非正义性,造成实体正义的偏差与危害。

当“程序正义”存在瑕疵和问题时,则正义就可能只是偶然或部分地得以实现。因此,法律人认为:“迟到的正义,等同于否定正义。”

不会,很多普通人仍会经常说:“正义终于还是来了”;“正义永远不会缺席”——就像这次中国男子百米接力队得到了迟到的奥运奖牌一样,大家会认为“正义的结果”仍然到来了!

曾经,在罗永浩提出这一问题时,法律界的名流罗翔如此回答称:“迟到的正义是正义”!

罗翔的依据和逻辑是:因为人们的心中,都有对于正义、公平的朴素渴望和礼赞,则如果给予“迟到的正义”一个正向的评价,就能激励人们仍然会去追寻这个正确的答案,不舍地追求真理的到达。

迟来的正义,显然还是要比永远等不到的正义要强得多!正义还能迟来,也会让人们能依然相信正义的存在!——这显然是只强调一句“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所难以和无法带来的正向效果!

回到这次中国田径队终于收到“迟到的奥运奖牌”上,这个结果,我们当然希望看到,也必然渴望这样的“正义”来到——显然,在程序上,虽存在“及时性”的问题,但在“实体”的结果上,中国队仍拿到了应该拥有的奥运奖牌之荣誉!

虽然我们无法在正常情形和程序下,于奥运会现场得到这份荣誉了,但这一迟到的奥运奖牌,仍是货真价实的铜牌——虽然其在很多方面的影响力受到了削弱、减损,但我们仍可以说:“迟到的奖牌,仍是奖牌!迟到的荣誉,仍是至高无尚荣耀!”【原创评论:瑜说还休】

发布于: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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