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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女医生举报称遭副院长强暴,警方查明他系婚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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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名女医生举报称,遭医院一副院长强暴并报警。当地警方查明他系婚外情,立案后撤案,卫健委通报该副院长违反生活纪律被撤职。9月18日,警方回应说,他们重新侦办后发现此事够不成立案。

当事医院。

这名女医生叫高蒿(化名),今年27岁,老家在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农村。

她告诉记者,2016年7月,她毕业于河南一所医专学校,2019年1月中旬经招考来到伊川县鸣皋镇中心卫生院工作,成为一名内科医生。

她说,2019年7月20日晚上11时左右,她正在医院宿舍休息,这时医院副院长王某把她叫到办公室说要谈工作。

描述当时情形时,高蒿称,她进去后,王某说他耳朵有点聋,让她靠近点说话,“我走到他面前,他突然把我强行抱住,我强烈反抗、奋力挣扎,将他后背抓伤,还咬伤他的手,他使用暴力将我强暴。”

她说,“我想辞职,但不敢把这件事告诉家人,不得不忍气吞声继续上班。”

她还回忆说,2019年12月13日凌晨,此事再次重演。

事发后,她拨打110报警并到附近派出所报案。

接警后,伊川县公安局派刑警来到她宿舍调查了解情况。

12月19日下午,她到伊川县人民医院做检查,医生诊断称,她左侧大腿内侧有瘀瘢等。

2020年5月,高蒿在网上发帖举报王某强奸了她。

此事引起伊川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联合调查处理。

伊川警方相关人士称,经全面深入调查后,5月9日,他们与伊川县卫健委以及伊川县鸣皋镇纪委作出回复。

记者看到,该回应称,2019年12月16日晚上1时左右,高蒿报警反映当年7月20日被伊川县鸣皋镇卫生院副院长王某强奸。接警后,伊川县公安局于当天对她进行询问、调查,并立案侦查。

经侦查查明,2019年7月至12月该两人多次发生性关系。2019年12月15日和16日,高蒿两次找到副院长王某妻子,告知对方他俩是真心相爱,要求王妻与他离婚,双方因此发生争执。

因无证据证明王某实施强奸的犯罪事实,根据相关规定,2020年4月12日,伊川县公安局决定撤销此案。

伊川县卫健委调查认为,2019年7月至12月期间,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先后多次与鸣皋镇卫生院职工高蒿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王某身为公职人员,违反生活纪律,与女性发生不正当关系,依据相关规定,经县卫健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某撤职处分。

此外,伊川县鸣皋镇纪委对王某审查后认为,王某作为鸣皋镇卫生院副院长,在婚内与鸣皋镇卫生院职工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其行为违反社会公德,王某应负直接责任,经鸣皋镇纪委研究,报鸣皋镇党委批准,给予王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今年5月20日,伊川县公安局再次公开回应高蒿质疑称,根据查明的相关案情,该局撤销此案,“如对撤案有异议,可到伊川县检察院申请侦查监督。”

情况通报。

5月21日下午5:59,伊川警方通过官方微博“平安伊川”发布情况通报说,2019年12月17日,该局接高蒿报警称,她被36岁的王某强奸。接报后,辖区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并于12月19日立案侦查。

经办案民警多方调取查阅通话记录、微信记录、监控视频等,并询问该单位多名工作人员,查明2019年7月至12月间,该两人持续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当高蒿要求王某离婚时,两人产生矛盾。

针对高蒿发帖反映的情况,该局召集具体办案单位、法制、督察等部门多次研究此案,因无证据证明王某实施强奸的犯罪事实,2020年4月12日,该局决定撤销此案。

高蒿说,今年8月18日她接到相关部门通知称,王某已被伊川县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对她反映的问题已由伊川县刑警大队重新侦办。

9月18日,伊川警方相关人士称,他们重新侦查后,发现高蒿反映的问题够不上立案。

伊川县纪委监委办公室一名男性工作人员称,县纪委监委是否对王某立案,他不清楚,“如果有最新进展,我们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权威消息。”

有权威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经警方等相关单位全面深入持续调查,发现此事并非高蒿所说的那样,王某并没有强暴她,王某系婚外情。

公开资料显示,被举报的副院长王某系该院骨科医生,大专学历,河南科技大学临床系毕业,擅长四肢骨折手术、手法复位治疗以及颈椎病和关节脱位等,记者多次致电他尾数为79的手机,但均无人接听。

高蒿告诉记者,目前她没有去医院上班,一直呆在家里。

发布于: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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