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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语文辞书应根据语言发展变化适时修订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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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网站8月19日发布的《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0234号建议的答复》,公布了教育部经商广电总局答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 “关于保持规范汉字使用稳定性的建议”的具体内容。

“建议中列举的有关《现代汉语词典》词例变化,是实际存在的语言现象,教育部已将您的建议转达给词典编纂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教育部在上述答复中指出,“一般来说,语文辞书的编纂要以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为依据,是规范标准的执行者和宣传引导者。在规范标准覆盖不到的地方,语文辞书也起到规范作用。可以说,语文辞书是语言规范化的重要工具。当前,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给社会语言生活带来深刻变化。语文辞书是对一定时期语言生活的反映,应根据语言生活的发展变化适时修订,删减修改陈旧内容,补充完善新的内容,以保持鲜活的时代性。”(教育部网站)

发布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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