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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私密视频勒索要挟前女友涉哪些罪?检察院普法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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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私密视频勒索要挟前女友,或传播泄愤,涉哪些罪?近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披露了一宗敲诈勒索罪案件,进行了普法。

分手后不甘心,男子发私密视频给前女友朋友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发文表示,年轻的郑某在2018年9月的一次工作中结识了阿靓,二人很快发展成了男女朋友。

可是,好景不长,2019年,二人就渐行渐远,分手了,甚至两人都互相删除了微信好友。

据郑某反映,分手后他还一直有点不甘心,可已经被删除好友的他,想再联系阿靓已联系不上了。

联系不上阿靓,但郑某还可以联系上阿靓的其他朋友。

2020年的一天,郑某直接把一段视频发给了阿靓的朋友阿欣,这是一段郑某与阿靓的性爱视频,之前两人还是男女朋友时拍的。

男子以私密视频勒索前女友2万元

收到这段视频后,阿欣转给了阿靓,愤怒的阿靓马上联系了郑某,“你要干吗?”

一阵交涉后,郑某提出了要求,“拿2万块钱来吧,不然我会把这些视频发给你的各个朋友。”“我手上还有一些视频,会慢慢公布的。”“收到钱后我就把这些视频删除。”

为了视频不再外泄,阿靓向他转了2万块。后来,阿欣获悉此事,鼓励并陪同阿靓报了警。

涉事男子被判刑并罚款

2021年5月,郑某被抓获,认罪认罚,将钱退给了阿靓并恳请阿靓原谅他。

2021年9月,罗湖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对郑某提起公诉。考虑到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事后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决郑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可以说,阿靓及时报警这一做法是非常明智的。

情侣分手后遇到下面这些情况,请马上报警

现实中发生过多起这种案件:情侣分手后,一方拿私密照片、视频等找另一方索要钱财,答应收到钱后便删除照片或视频,结果却是一次又一次索要钱财,甚至高达百万,对方饱受财产与精神上的双重折磨,最后不得不报警才终结此事。

情侣分手后一方拿私密照片、视频等骚扰对方的,主要有三类情形:

一是索财。出于各种原因如觉得恋爱时花费了钱财、看对方有钱不平衡、看对方有了新情侣心里不顺、自己经济恶化了、涉毒涉赌等急需钱财等,于是拿出之前拍摄的照片、视频,以公开或发送某人某群体相威胁,索要“分手费”“补偿费”“青春损失费”等,甚至一次次地要钱。

这种涉嫌什么罪名?毫无疑问,敲诈勒索罪!

二是要求继续发生性关系。分手之后,拿出之前拍摄的私密照片、视频等,要挟女方继续发生性关系,不然的话会公开这些不雅视频等、或上传到网站、或发送某人某群体等。真实案例中还真有一些女性不得不接受这一条件,直至最后忍无可忍报警。

这种涉嫌什么罪名?强奸罪!

三是泄愤或炫耀。有些人分手后一直愤愤不平,或继续纠缠没满足其要求而想报复,有的人为了炫耀其曾经的情史等,于是将之前拍摄的私密照片、视频,发到网站、微信群或四处传播。

这种涉嫌什么罪名?传播淫秽物品罪!

在此,提醒热恋中的男女,谨慎!尽量不要拍摄、留存一些很私密的照片、视频等,如果很不幸,事后有一方拿着这些私密照片、视频等进行纠缠、敲诈、传播等,马上报警,这是维护你权益的最佳选择!

消息来源: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唐文培

责编:张松涛

审核:冯飞

发布于: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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