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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物业主管部门支持小区内安电动汽车充电桩

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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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电动汽车由于国家补贴力度大、行驶经济效益高等特点,逐渐赢得市民的欢迎和认可。但是电动汽车的充电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制度性关注。为此,今年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杨秋生等提交了《关于居住小区地下车库配套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的提案》。对此,市住建局答复称,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发展与应用是社会发展的趋势,物业主管部门支持充电桩在小区内的改造安装。

聊城:物业主管部门支持小区内安电动汽车充电桩

网络配图

杨秋生等在提案中说,电动汽车在国家大力补贴的背景下,不能便捷地充电续航成为关注的焦点。目前,我市大多数居民小区实行人车分流的交通方式,汽车直接停放于地下车库,那么就有必要在地下车库配套建设汽车充电桩。建议城市规划建设部门统一要求所有新建小区的地下车库,均应按一比一车位配比设立充电桩,可以保证为每户新能源汽车充电。同时,在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中尽量对配建汽车充电桩问题予以重视和支持。

市住建局答复称,目前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按照《山东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导则》文件要求推进实施,根据导则规定,老旧小区是指1995年前建成投入使用、配套设施差、群众整治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2000年前建成的小区也可参照此文件),根据小区居民意愿,充电桩属于可选择改造事项。

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老旧小区的充电桩改造安装由供电企业负责推进,业主委员会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施工安装。

今后,市住建局将继续按照四部委文件执行充电桩建设改造的相关要求,配合供电企业做好老旧小区充电桩的推进工作。同时,市住建局也对整治私拉乱接电线做了工作安排。今年4月,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印发物业服务行业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要求,全市物业行业进行为期3个月的行业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其中将私拉乱接充电线、电动自行车乱充电等行为列入重点排查内容,制定了物业企业先期进行自查整改,区县主管部门跟进处理,市级主管部门抽查督导的排查制度,并将私拉乱接充电线、规范电动自行车乱充电工作作为物业日常管理的考核事项,对于出现上述情况而不及时处理的企业将记入物业企业不良信用信息,扣除相应信用分值,在制度上督促物业企业维护好小区的用电安全及环境美观。

全媒体记者 陈金路 通讯员 梁兆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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