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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四年!银华基金完成2023年度运营层面碳中和

银华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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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银华基金再次取得了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颁发的《碳减排量注销证明》和《碳中和证明书》,连续四年实现运营层面碳中和。

银华基金此次聘请了第三方咨询机构对2023年公司运营层面碳排放量进行了盘查。银华基金今年盘查范围包括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和分支机构,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青岛、香港五地的全部办公场地。核算边界包括五地办公室运营消耗外购电力的间接排放、移动源消耗汽油的直接排放,以及深圳办公室制冷剂逸散造成的直接排放;同时,纳入五地的员工差旅及废弃物处理造成的间接排放。

盘查结果显示,2023年度银华基金运营层面碳排放总量为860.050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公司人均排放强度为1.27tCO2e/人,较2022年度有所下降。主要排放源包括自有汽车的汽油消耗(范围一)、自有空调的制冷剂逸散(范围一)、外购电力(范围二)、员工商务差旅(范围三)和办公室运营的废弃物(范围三)。

基于上述盘查结果,银华基金本次通过购买并注销足量的国际核证减排标准(VCS)下签发的核证减排量(VCUs)进行碳中和,减排项目为“吉林大安大岗子风电场二期工程”。据了解,VCS计划是目前全球最具影响力的温室气体(GHG)自愿核证减排项目标准,在其标准下,通过认证的项目可以将温室气体的减排量转化为可交易的碳信用额。

除了重点关注公司运营层面碳中和以外,长期以来银华基金也高度重视ESG投资,充分发挥投资研究专业优势,积极将ESG投资融入公司战略和投资理念之中。

  • 据悉,早在2020年,银华基金就加入了联合国支持的负责任投资原则(PRI),成为国内率先签署该原则、承诺践行六大负责任投资原则的中国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 2022年,银华基金发布首份《社会责任报告》,披露了公司在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投资以及社会责任领域的战略思考和行动进展。

  • 2023年,银华基金陆续加入了“气候行动100+”国际投资者倡议、中国气候联合参与平台(CCEI),并支持了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的气候问题披露标准IFRS S2,以实际行动助力公司的相关信息披露和低碳转型;同时,银华基金继续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披露了公司在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投资以及社会责任领域的战略思考和行动进展。

此外,银华基金积极开发了一系列ESG相关主题产品,包括银华华证ESG领先指数、低碳ETF、银华绿色低碳债券等多只ESG主题基金产品,以及新能源、光伏等主题投资产品。

展望未来,银华基金将持续升级锻造核心投研能力,为投资者创造价值,同时积极践行绿色金融、企业社会责任、ESG投资理念。

温馨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当您购买基金产品时,既可能按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做出如下风险揭示:

一、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同类型,您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您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二、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开放式基金为百分之十,定期开放基金为百分之二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产品除外)时,您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您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

三、您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四、特殊类型产品风险揭示

1、请投资者关注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以及ETF(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的特有风险。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醒您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您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六、本基金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申请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许可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http://eid.csrc.gov.cn/fund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进行了公开披露。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发布于: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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