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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检察机关出台实施方案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

民主与法制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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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记者 侯劲松 )近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出台《上海检察机关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24项举措,全方位提升打击、预防、监督、治理一体化效能,大力推进办案专业化建设,以推进资本市场司法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为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

  严打击:坚持“同步审查”“一案双查”

  上海检察机关严格把握证券期货犯罪法律适用和证据标准,2016年以来至今年7月底,受理证券期货犯罪审查逮捕案件62件102人,批准逮捕53件7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9件221人,提起公诉67件135人。其中,包括首例季报造假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首例虚假申报型操纵证券市场、首例滥用高频交易操纵期货市场案等全国首例案件,并有4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和指导性案例。

  同时,检察机关对案件特点进行了系统梳理,加强总结,以提高打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如证券期货犯罪类型持续多样化,主体从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延伸到中介机构,犯罪领域呈现出跨境证券犯罪态势端倪,场外犯罪与场内犯罪出现“交织”态势,证券犯罪黑灰“产业链”已经形成,证券市场从业人员犯罪屡禁不止等。

  针对这些特点,《实施方案》强调要加大刑事惩戒力度。在量刑方面,检察机关要提出精准量刑建议,严格控制缓刑适用,依法加大罚金刑等经济制裁力度,推动对证券从业人员“从业禁止”的适用,切实提高违法犯罪成本。在打击范围方面,要着力落实证券犯罪案件和洗钱犯罪“同步审查”工作机制;穿透审查并依法加大对证券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追责力度,实现资本市场“追首恶”的精准打击;坚持“一案双查”,依法严惩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等犯罪,进一步强化“全链条”打击,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零容忍”的要求。

  重监督:推动与行政执法数据定期互通

  上海检察机关在办理几起欺诈发行私募债券案件时,均发现有注册会计师严重不负责任、失守“市场看门人”作用的问题,遂于去年通过最高检,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发加强会计师行业监管的检察建议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检察建议,积极采取措施,增强中介机构职责重要性教育,完善注册会计师专业标准体系,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研究完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相关准则。

  上海检察机关还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上海证监局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了包括信息共享、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协作、专题调研合作和人才交流等多项长效合作机制。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将进一步推动检察干部和证监干部的双向交流工作,每季度互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情况和数据,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开展犯罪预防宣传。

  去年3月,最高检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上海是全国首批试点的省市之一。为此,《实施方案》明确,将打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企业合规经营有效结合,上市公司或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涉嫌犯罪的,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单位可以探索开展企业合规工作,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不规范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建立健全合规制度、履行合规承诺。

  专业化:培养引领全国证券领域办案水平的领军人才

  当前,证券期货犯罪手段越来越隐蔽,案件侦破难度越来越大。一方面,实施证券犯罪的主体,大多是高智商、高学历的专业人才,反侦查能力较强;另一方面,证券交易过程的电子化、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助推了证券期货犯罪的泛滥。

  《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出,支持各分院和基层检察院依据各院实际情况,设立分工更加精细的专业化办案组,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的全方位体系,培养一批在全国证券期货犯罪办案领域有影响力的领军人才。同时,发挥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的职能优势,由市检察院第三分院集中管辖本市涉科创板证券犯罪案件,履行涉科创板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的检察监督职能。积极探索三分院与上海金融法院的审判监督机制创新,依法保障涉科创板各类市场主体向检察机关申请诉讼监督的权利。

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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