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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开启检警监督协作新模式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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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龙岗区检察院与龙岗公安分局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联席会议,宣告共同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协作办”)正式开始运行,开启检警监督协作新模式。龙岗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付正权,龙岗公安分局副局长何斌,以及区检察院、龙岗公安分局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协作办设在龙岗公安分局法制大队,由龙岗区检察院选派两名刑事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以及两名检察官助理组成办案团队,与龙岗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共同开展日常工作。

协作办的主要职能是适时介入,及时跟进重大案件以及“一律要求介入”案件,协调各部门适时介入侦查;

降低羁押,降低提捕率,对取保案件提出意见及直诉案件的证据指导;

监督补正,补充侦查情况监督,存疑不捕案件补证监督;

两项监督,发现立案监督案件及时协调,侦查监督落实情况跟进;

专项监督,领导交办或包办的专项工作落实情况跟进。

龙岗分局副局长何斌对检察办案团队的常驻监督表示欢迎,认为协作办的正式运行是一个新的开始,有利于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共同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付正权副检察长表示,协作办的设立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的具体举措,是龙岗检警两家《关于开展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施办法》的落地试行,对于进一步强化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并提出协作办要积极履行工作职能,相互配合,推进适时介入侦查、降低诉前羁押率、监督补正、两项监督等工作的高质量开展。

与会人员参观了常驻检察官办公室,了解办案区及侦查监督与协作办的概况及需求。

下一步,龙岗区检察院将以协作办的设立运行为开端,依法能动履职,认真履行好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责,推动侦查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监督能力水平双提升,努力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监督目标。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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