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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禁放区再拘一人!请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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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延庆区公布

最新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以来

广大市民普遍能够做到

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文明祥和过节

但仍有个别人员漠视法律法规

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

更有甚者违规销售伪劣烟花爆竹

2月11日

又有一名“以身试法”

违法销售伪劣烟花爆竹

被民警查获

案件:2月11日

延庆区康庄镇西红寺村孟某某(男,39岁)在其经营的综合商店内违法销售伪劣烟花爆竹被民警查获。经进一步工作,民警在该商店内共查获伪劣烟花爆竹33公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孟某某因非法买卖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违反烟花禁放规定将被依法处罚

春节期间这些禁放区域和禁放要求

您一定要知道!

3个街道:百泉街道、儒林街道、香水园街道

11个乡镇行政区域:延庆镇、永宁镇、康庄镇、张山营镇、八达岭镇、旧县镇、大榆树镇、沈家营镇、井庄镇、香营乡、刘斌堡乡行政区域内为禁放区

提示:禁放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依法查处。

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对群众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对举报人身份等信息严格保密。

小编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2月16日是正月初五

也是俗称的“破五”

请大家注意!

延庆禁放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请自觉遵守禁放规定

违规燃放将依法处罚!

请勿“以身试法”哦~

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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