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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新交规正式实施 除了记分调整还有这些变化

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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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记者昨日采访了车管部门,就其中一些细则变化作出了解读。

关于驾驶证申领和使用

推出便利驾考领证新措施

一是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对在户籍地以外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考”,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二是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不满两年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任一地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换证需求。三是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对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增驾小型汽车,或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类型摩托车的,只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优化考试程序。改进实习期管理制度,明确初次取得汽车类或者摩托车类驾驶证的12个月内为实习期,增驾每种车型不再单设实习期,解决群众反映实习期限制过多的难题。改革境外驾驶证换领制度,对申请换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需取得境外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二年以上,并参加全科目考试。

在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管理方面,主要调整优化3项:一是准入条件更严格。将禁驾大中型客货车的情形由三种增加到七种,新增将有毒驾、再次酒驾、危险驾驶构成犯罪等人员纳入禁止申领范围,从源头上防范交通事故风险。二是考试项目更优化。将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项目由16个整合优化为14个,科目三道路驾驶考试里程统一为10公里,简化考试程序,提高考试效率。三是满分学习考试更严格。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记满12分的,提高学习考试针对性,延长学习时间,增加考试难度,考试合格后发还驾驶证。

关于记分分值调整

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记12分的前提下,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影响的程度,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修改后记分行为共50项,其中7项记12分,7项记9分,11项记6分,15项记3分,10项记1分。

超速规定放宽。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记3分。在高速和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50%记6分,超速50%以上记12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由原来的记12分转变成记9分。

降低记分处罚。未避让校车从6分调整为3分;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从2分调整为1分;违反禁止标线则是从3分调整为1分;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从12分调整为3分;此外,未按规定时间审车和不系安全带的处罚记分也都调整为1分。

这些行为不再记分。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

新增记分项目。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一次记12分。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1分。

上调记分处罚。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百分之百的,从6分上调为9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从6分上调为9分。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从2分上调为3分。

记分管理制度调整,推行学法减分措施。交管部门将推行学法减分制度,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计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

关于买分卖分

处罚更为严苛

一是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支付经济利益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同时,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二是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一次记12分;同时,依法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三是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十万元;有扰乱单位秩序等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四是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受理其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

通讯员 宁交轩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

疫情期间车辆

因封闭过检怎么办?

交警提醒:千万别开车上路

为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切实为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提供便利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南京交警通过实行“网上办、容缺办、延期办”,方便广大市民正常办理车驾管业务。不过,近日有市民反映,此次延期办中,并不包含车辆过检服务,也就是说,如果疫情期间因小区封闭管控,无法出门,车辆有可能面临过检该咋办?

记者咨询南京车管所获悉,此前实行的45项业务“网上办”、期满换证“容缺办”以及部分业务“延期办”中,确实不包含车辆年检延期办服务。对此,相关业内人士解释,目前南京车辆检测场所都是正常营业,并没有暂停运营。如果驾驶人确因小区疫情封闭导致车辆过检的,一旦小区解封后,建议尽快对车辆进行检测,确保安全再上路。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车辆一旦过检就不能上路行驶,车主可以联系车辆检测站上门拖车,可能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同时,也可以通过购买保险公司提供的免费拖车服务,将车辆拖至检测站检测。需要提醒的是,车辆过检后仍上路行驶的,一旦被交警查获将依法进行处罚。此外,如果上路期间发生事故,还有可能面临保险公司拒赔。

还有不少驾驶人表示,自己的新车此前使用的是临牌,到期后无法重新申领该怎么办?对此,车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2022年6月16日之前,暂时取消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次数限制,因此市民直接通过网上重新申领即可。

通讯员 宁交轩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

发布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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