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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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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告

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参保对象:

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镇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镇政办发〔2022〕7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续保对象

以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方式缴纳职工基本医疗的参保对象。

二、缴费时间

2023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原来的按年预缴改为按月缴费。

特别提醒:缴费人只能按月缴纳(除到达退休年龄不足最低缴费年限可一次性补缴外),不可以预缴当月后的费款。

三、缴费标准

446.25元/月(上级部门有新规定时,按照新的缴费基数执行)

特别提醒:已办理医保退休人员免缴。

四、缴费方式

正常续保人员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缴费:

1、线上缴费途径:银行扣款、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等非接触式方式缴费;

2、线下缴费途径:农商银行,建行等社保卡开卡银行。

特别提醒: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为按月缴费后,因缴费频次较高,如果缴费人采用微信、支付宝等线上自主缴费方式,可能会忘记按月及时缴费,导致个人医保待遇受到影响;如果缴费人采用线下缴费方式,又存在排队等待时间可能过长的情况。因此,建议优先选择社保卡扣款缴费方式,只要是签订扣款协议的社保卡确保每月卡上余额足额,同时关注社保卡扣款短信提醒或银行APP余额变动,即可掌握每月银行扣款动态。

特别注意:缴费方式以社保卡扣款为主的,只扣当月费款,每月5日、15日、25日分别批扣三次(节假日顺延),12月份不补扣1—11月份的费款,缴费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查缴等途径补缴当年未缴月份的医保费款,每月每次批扣结束后发送批扣失败或未缴费短信提醒,连续三个月批扣失败的不再作短信提醒。请同时确认社保卡登记信息的手机号码是否正确。

开通社保卡扣款路径:疫情期间为方便尚未签订扣缴协议的缴费人能及时签订扣缴协议,相关社保卡开卡银行将对激活状态的社保卡统一批量签订社保卡扣缴协议。如缴费人不采取社保卡扣缴的,请于2023年1月31日前到相关银行取消扣缴协议。请确保协议社保卡银行功能是激活状态,且余额充足,即可按月进行银行扣款。

五、重点提示

1. 新参保或已断保人员,需先携带社保卡或身份证到户籍(居住证)所在的乡镇(街道)行政审批局办理参保或中断补缴手续后,可凭《缴费确认单》选择上述任一种方式进行缴费。

2.非本市户籍的外来人员首次参保需提供户籍地未参保证明。

3.逾期不办理续保缴费的居民,将造成医保关系中断,无法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望广大居民周知并相互转告

详情请咨询:12366(税务)12393(医保)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

丹阳市医疗保障局

来源:丹阳发布

发布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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