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

保护伞马爱军获刑12年

海峡导报

关注

确定不再关注此人吗

    据“广阳区人民法院”公号消息,1月21日,河北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代院长在区人大会议上表示,对“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保护伞、唐山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路北分局原局长马爱军,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据央视网)

发布于:福建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 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布后的30日内与 新浪网联系。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