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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84期>悼念!安徽一检察官不幸英年早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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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众号合肥11月15日讯 (吴贻伙)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刘汪洋同志因积劳成疾引发脑梗,于11月14日凌晨在家中书房猝然离世,年仅49岁。

▲刘汪洋同志

1971年1月出生的刘汪洋,系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1991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93年进入石台县检察院工作,历任石台县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侦查监督科科长、检察委员会委员、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第二检察部主任、第一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等职务,曾连续三年被评为池州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

▲由石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军等6人恶势力案件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刘汪洋(中)作为该案件承办人出庭支持公诉。

据石台县检察院检察长叶丰林介绍,今年以来,刘汪洋同志持续奋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线,承办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经常加班加点,在主办一起恶势力案件过程中,曾连续加班20多天。

▲石台县检察院对一起寻衅滋事案举行公开听证会,刘汪洋(右二)作为案件承办人向参加公开听证人员介绍案件情况。

据刘汪洋的同事回忆,11月12日下午,刘汪洋曾说自己突然头痛,但第二天仍然见他正常上班,没看出他身体有什么不适。噩耗传来,很多同事表示都不敢相信,称平时很健康的一个人,没想到走的那么突然。

▲刘汪洋(中)作为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日常走访联系,了解家庭情况、产业发展意向和宣传政策规定。

今天下午,池州市检察院和石台县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先后发文悼念刘汪洋同志,赞扬他爱岗敬业、业务精湛、任劳任怨、成绩突出;为人正直、待人诚恳、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从检二十七年,用辛勤的汗水、踏实的行动诠释了一名人民检察官的使命和担当。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审核丨吴贻伙

文字丨吴贻伙

图片丨石台县检察院

编辑丨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

【来源:安徽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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