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对未成年人审判进行专门的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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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意见建立新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考核机制。由于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特殊性,审判前后大量的延伸帮教工作,对教育矫治未成年人具有重要意义,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的责任担当。为准确反映、科学评价少年法庭、少年法官的工作业绩,调动、激励工作积极性,《意见》提出,对未成年人审判进行专门的绩效考核。要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实行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适应的评价考核标准的要求,将社会调查、心理疏导、法庭教育、延伸帮教、法治宣传、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不能仅以办案数量进行考核。
【来源:天津津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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