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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日照市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日照市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

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日照市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日照市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

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进一步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质量和水平,推动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文旅产业发〔2020〕71号)要求,结合日照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思路目标

丰富优质文旅产品和服务供给,培育文旅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拓展文旅消费新场景新空间,激发文旅消费市场新活力,优化文旅消费环境,促进文旅消费提质增效。到2023年底,全市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政策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消费环境更加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加丰富,消费结构更加合理,文化和旅游消费保持稳定增长态势,旅游接待总人数达到5000万人次以上,旅游总收入达到400亿元以上,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速达到6%,人均文化娱乐支出增速、旅游收入增速位居全省中上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政策保障,构建文旅消费政策新环境

强化消费政策配套。落实《促进释放大宗消费重点消费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等文件,制定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文旅惠民促进消费政策体系。

创新惠民消费举措。举办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惠聚港城全民乐购消费季、嗨购日照消费季、“三同”产品进社区进万家等促消费活动,推出系列惠民举措。加强与头部OTA平台合作,实施精准文旅促销。支持景区、酒店、剧场、影院、书店等文旅市场主体让利惠民,对精品线路、精品演艺、精品文创等定向发放文旅消费券。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创新金融支持文旅消费模式,畅通银企对接通道,构建金融辅导服务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文旅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信贷产品,增加质押贷款、信用贷款投放。合理创新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缴纳方式,推广演艺活动取消险、旅行取消险等保险产品。

(二)优化消费供给,丰富文旅消费新产品

实施重点项目驱动。聚焦优质文旅资源和头部文旅企业,招引落地高品质项目。推动东方太阳城、莒国古城、开元森泊度假乐园、安东·阿掖旅游度假区等项目建设。培育一批省市级重点文化产业项目、重点文化企业、重点文化产业园区,提升文化产业示范项目、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的产品供给能力。加快打造阳光海岸带精品旅游产业集群,推动更多文旅项目纳入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库。

实施产品升级行动。落实“好品山东”建设要求,开展“品质日照”行动。出台《日照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精品景区建设三年行动,开展“精品景区”评选活动。与OTA平台合作推出“旅游管家”、小团队定制游、“导游+网约车”服务等产品。举办机车文化嘉年华活动,推出特色主题摩托车自驾游线路产品,培育阳光海岸、盐茶古道、山海西路、齐鲁风情5号线等自驾游网红线路。举办文创产品大赛、非遗博览会、文旅商品展销会等活动,鼓励文旅企业加强创意研发和品牌打造。打造“山东手造·优选日照”展示交易中心,开展“山东手造·优选日照”评选活动,提升传统产品的文创附加值和品牌影响力。

(三)优化消费业态,拓展文旅消费新空间

壮大文旅消费新业态。推进沉浸式、体验式消费场景创新应用,培育体验经济、创意经济、网红经济、共享经济等消费业态。鼓励主要商圈和特色商业街与文化、旅游、休闲等紧密结合,推动建设文化创意、特色演艺、休闲娱乐、商旅综合等多业态融合共生消费集聚区,打造跨界融合新型消费目的地。围绕夜游、夜食、夜购、夜宿、夜娱等消费主题,开发旅游演艺、剧场演出、音乐节、剧本杀、光影秀等消费产品,支持发展夜市、酒吧、影院、SPA等休闲业态。培育海洋旅游、体育旅游、康养旅游、研学旅游等新业态。

打造休闲旅游新地标。坚持“城市即旅游”理念,高品质实施城市更新,合理规划城市总体空间,优化城市绿道、公园、公共厕所、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城景一体、主客共享的旅游休闲城市。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市,推动东港区、莒县、五莲县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岚山区争创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争创“天然氧吧”,奥林匹克水上运动小镇创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打造一批省级以上体育旅游精品项目。推动东夷小镇、莒国古城、安泰摩卡商街等休闲街区创建国家、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策划举办系列慢直播、话题赛、网红体验打卡活动,打造“城·悦”城市休闲游品牌。

(四)优化消费体验,完善升级文旅消费新基建

加快智慧旅游景区建设。开展智慧旅游景区专项提升行动,引导4A级旅游景区开展智慧化改造提升,分批完善景区闸机、票务、安防、导游导览等智慧化基础设施,逐步实现景区分时预约、智能入园、客流监测、实时监控、智慧导览、智能讲解、无感支付、娱乐互动等功能。适时开展智慧旅游景区示范创建工作。

培育新型智慧文旅消费场景。促进线下消费与线上消费融合,拓展智慧旅游场景应用。鼓励发展在线文娱,推动传统线下文化娱乐业态线上化,培育云演艺、云娱乐、云直播、云展览等新型文化消费场景,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打造日照数字文化传播平台。支持发展基于5G、超高清、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沉浸式体验型文旅消费场景,孵化一批智慧文旅创新企业和重点项目。

完善智慧文旅服务平台。打造集智慧管控、智慧研判、智慧监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智慧文旅云平台。对“一机游日照”平台进行系统升级,增设景区直播、VR体验等功能模块,整合纳入环境监测、景区舒适度、交通拥堵提示等资源。推进ETC无感支付与城市智慧停车平台无缝对接,建设完善全市停车信息管理和诱导系统,动态管理停车信息,共享全市停车数据,加快实现停车管理的标准化、信息化和智能化。

(五)优化消费环境,构建文旅消费新秩序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做好文化和旅游部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实行旅游市场诚信“红黑榜”“体检式”暗访评估制度,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游客文明消费。探索旅游行业“先游后付”信用消费新模式,出台日照诚信旅游相关标准,引导旅行社、酒店、景区、民宿等组建诚信旅游联合体,评选一批诚信旅游市场主体,构建信用消费链条,进一步扩大信用品牌正向激励效应。

规范文旅市场秩序。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进文旅市场集中整治和服务质量提升,加强文旅场所安全管理、疫情防控等工作督导,持续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旅行社加强监督管理,规范线上、线下经营,整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做好导游执法检查、业务督查、随团暗访,进一步加强常态化联合市场监管,提升市场管理水平和综合执法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统筹协调日照市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工作,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试点城市建设的统筹、调度、协调、督导等工作。将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纳入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建立工作任务台账。各区县政府、功能区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抓好示范、试点县(区)的争创和建设工作。

(二)强化政策保障。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助力文旅产业发展。财政部门每年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以及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改善文旅消费环境。鼓励各区县、功能区整合现有资金渠道,加大文旅促消费支持力度,实现全市上下同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探索错峰休假模式,更好释放文旅消费潜力。

(三)积极宣传引导。对我市促进消费、激励消费的新举措、新做法及我市创新消费的新业态、新模式和新场景进行广泛宣传,对我市试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新突破进行重点宣传,在全市营造放心消费、乐享消费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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