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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的好学校!贵阳启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强校工程,未来这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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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教育"强省会"行动,提升公办学校办学质量,近日,《贵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强校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强校工”)发布,明确将面向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围绕严格招生管理、强化学校管理、加强队伍建设、落实教学常规、提升办学水平等工作内容,用四年时间,通过一系列措施,推动各区(市、县)基本达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标准,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现管理水平、队伍素养、办学质量、群众满意度“四个提升”。

就如何推进强校工程,方案指出,将通过标准引领、梯度推进、协同发展、综合评价、教研支撑等措施落实——

标准引领方面,综合《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等各项要求,从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学校治理、课程实施、教师发展、学生发展和社会影响等方面,制定《贵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强校评估方案》和评估指标体系,引领学校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转变教育教学方式,提升教育质量。

梯度推进方面,对照《贵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强校评估方案》和评估指标体系,设立强校工程项目校,根据学校基础设置强校工程培育校、强校工程实验校、强校工程品质校三个发展梯度,将所有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全部纳入公办强校培育对象,以实现强校工程品质校为最终目标,督促各区(市、县)制定本地公办强校工程规划,指导学校"一校一案"制定强校工程3年发展规划,逐步对标提升。

协同发展方面,将深化教育资源协同发展,实行"1+1+N"模式,组建三类教育共同体,一是区域共同体,以主城区为一环,花溪、乌当、白云为二环,"三县一市"为三环,由一环引领二环辐射三环,形成"云岩-乌当-开阳""南明-花溪-清镇""观山湖-白云-修文-息烽"三大协作联盟;二是县域共同体,各区(市、县)以强校工程品质校为龙头,涵盖实验校、培育校和非项目校,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组建大学区;三是乡镇共同体,强化乡镇中心校或片区中心校的枢纽作用,构建乡镇与村组同步发展的教育体。通过组建教育共同体,实行捆绑考核,推进学校管理、课程实施、教师发展、教育科研、评价考核一体化,以优质资源带动,推动薄弱学校跨越式发展。

综合评价方面,将改革义务教育学校评价方式,构建基于学校发展基础的,以衡量落实立德树人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增强师资发展潜力、培育特色育人环境、提高教育服务水平、提升社会满意度等内容为主体的增值性评价体系,建立以第三方评价为主要方式的过程性评价机制,对不同发展阶段和发展背景的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综合评价,促进学校转变质量观,改进教育教学,提升群众认可度。

教研支撑方面,配齐配好义务教育阶段教研员队伍,鼓励各区(市、县)通过聘用兼职教研员等方式增强教研力量;健全市、县、校三级教研体系,加强教育科研成果转化运用。同时,支持各区(市、县)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组建研究团队,开展基于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公办强校培育等方面的有益探索;市、县两级分别组建由教育学会专家、责任督学、专职教研员、高校教授等组成的专家指导组,为各地各校实施"强校工程"提供专业指导。

在实施步骤上,各学校按照《贵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强校评估方案》和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强校工程项目校申报创建工作,申报创建工作流程分为初次申报、进阶申报、复评复查。在初次申报时,由学校自行评估认定,市教育局分别按不低于10%、30%的比例抽查,抽查不合格比例超过30%的,该区域当年强校工程培育校、实验校创建申报整体不予通过,强校工程品质校由市教育局统一评估认定,经评估达到相应标准的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授牌并予以公布;通过培育校或实验校认定原则上满两年的学校,可申报进阶,申报进阶允许跨级进阶;授牌学校每三年一周期接受市教育局复评复查,不合格且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到位的学校,予以降阶直至摘牌。同时,乡镇中心校参加强校工程评估时,所辖村小、教学点的学校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进行捆绑评估。

方案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办学条件,加大经费保障,强化结果运用,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实现2022年底,县域内40%以上公办初中和乡镇中心完小及以上的公办小学不低于强校工程培育校水平,公办学校大学区全覆盖;2023年底,县域内70%以上公办初中和乡镇中心完小及以上的公办小学不低于强校工程培育校水平;2024年底,县域内90%以上公办初中和乡镇中心完小及以上的公办小学不低于强校工程培育校水平;2025年底,所有公办初中和乡镇中心完小及以上小学不低于强校工程培育校水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主体地位更加彰显;2030年底,贵阳市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基本满足教育现代化要求,优质教育资源总量进一步增加,县域内"强校工程"品质校占比不低于50%,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通过国家验收的目标。

来源:贵阳市教育融媒体中心

编辑:周谊

审核:吴亚鹏

发布于: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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