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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贵阳市、六盘水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省级初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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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关于贵阳市、六盘水市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

省级初评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函〔2021〕15号)要求,经贵阳市人民政府申请,根据省食药安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省食药安办成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工作组(以下简称“评审组”),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1版)》,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明查暗访检查、领导访谈等方式对贵阳市、六盘水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了省级初评。根据初评情况,贵阳市、六盘水市已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省食药安办拟报请省食药安委员会同意后,向国务院食安办推荐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提名城市,并申请评价验收。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贵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省级初评情况》《六盘水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省级初评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文字形式实名向省食药安办反映,内容要求真实有据,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2年8月5日至8月20日。

联系人:王翾捷、刘锴,电话:0851-86892887,传真:0851-86811795,邮箱:2954066620@qq.com。

联系地址: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66号1806室(邮编550002)。

发布于: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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