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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海南万宁这些地方禁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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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宣誓,坚决做到不买不放烟花爆竹,主动劝阻、及时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带头呵护万宁碧水蓝天,为建设安全清新、美丽多彩的万宁而努力奋斗……”1月13日,万宁市万城镇、和乐镇纷纷举行2023年禁放禁售烟花爆竹誓师动员大会,紧抓春节重要节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力开展禁止燃放、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攻坚行动。

1月12日,万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通告》,通告明确,万宁常态性全时段禁止燃放区域为万城镇、大茂镇、后安镇、和乐镇、长丰镇(牛漏片区除外)以及国家机关[各镇(区)政府大院]、各社区(村委会)庭院、政府公共小区、物业小区、图书馆、文化体育广场及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学校、幼儿园、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商业广场、集贸市场、超市、宾馆酒店、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汽车站、动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高速公路安全保护区内;加油(气)站等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其周围100米内;山林、风景名胜区等重点防火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禁止燃放的相关区域和场所。

同时,万宁还发布了致广大市民和游客朋友的一封信,真诚向广大市民和游客朋友们倡议: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不购买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在禁止燃放区域和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及时劝阻、举报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欢迎广大市民和游客向公安、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应急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及时予以处理,经调查核实的,对举报人可以给予适当奖励。违规燃放、存储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违规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2345。

记者:梁振玮

发布于: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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