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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提出让公司代缴五险一金,只要完善相关协议没有任何风险

裴宪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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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说想让公司继续帮忙交五险一金,钱他付,能答应吗?从感情的角度来分析,我倒觉得这个忙还是可以帮的,毕竟以前在公司工作过,多少也算是知根知底的人,不过再熟悉的人,履行相关的程序还是需要的,不然不要因为做了好事,反而惹了一身的麻烦。但作为员工来讲,我倒觉得没有必要这样来操作。

一般员工会有这种要求,一般都是对于社保知识了解不够深入的,由于离职以后,户籍不在当地,很多地方是不允许离职员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当地缴纳社保,如果转回老家继续缴纳,需要在老家先开设缴费账户,在实际缴费以后才能转移社保关系。这个过程办下来需要几个月的时间,这样中间很容易造成断缴,特别是医疗保险断缴超过三个月就只能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累计缴费年限和连续缴费年限,对于今后办理退休时享受待遇的年限是不一样的。如果公司帮助代缴,可以保持缴费的连续性,不用转移社保关系,这可能就是离职员工提出这种要求的初衷。

如果员工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的,只能缴纳养老保险保险和医疗保险。有的员工希望继续缴纳生育险和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如果员工有这种要求,我倒是觉得可以帮助员工的,但是由于员工已经离职,实际上和公司只是一种挂靠关系,所以需要和员工签订一个挂靠缴纳社保关系的协议,只要签订了挂靠协议,对于公司和员工个人来讲,都不会有任何风险,关键是挂靠协议要签订仔细,约定好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排除条款等。当然由于离职员工挂靠到公司,公司也会增加一些工作量,会多支付一些成本,所以还可以收取一定挂靠费用,这相当于员工和公司办理的是停薪留职情况差不多,虽然停薪留职过去都是国有企业或是事业单位的通行做法,但也没有任何规定不允许民营企业与员工签订停薪留职协议。

从另一个角度来分析,其实员工采用这种挂靠或者是委托用人单位代为缴纳社保的方式,是非常不划算的。按照目前的政策规定,如果自己户籍在当地,能以个人方式缴纳的,最好还是以个人去缴费比较划算。比如养老保险,如果委托原来的公司代缴,缴费比例是24%,这个钱是一分不能少地需要支付给公司的,公司也是按照这个比例交给社保局,但是以个人身份去缴纳,缴费比例只有20%,每年要节约4%的缴费金额。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大概每年在1万元以上,一年也要节约4到500元左右的费用;如果不生孩子的人,缴纳生育险也是没有用的,这个缴费比例是0.5%,全要由自己来缴纳,失业保险缴费的比例也是1%,要求自己全额来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果你自己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自己缴纳也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没有单位缴费部分,仅自己缴纳部分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综上所述,离职的员工要求公司继续帮助缴纳五险一金,费用由员工自己出,从法律及操作层面来讲,这是没有任何风险的,但是作为员工来讲不提倡这样操作。因为这种操作的结果除了比较方便不断缴之外,其实个人的缴费负担要超过以个人身份去缴纳,而且还要缴纳生育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这对自己来讲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

热门评论

相思风雨中_ff 0
一般情况下原公司不同意代交,如果能代交那就最好不过了.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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