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

朱某涉性骚扰案宣判,海淀法院:原告证据不足

长安街知事

关注

确定不再关注此人吗

2021年9月1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周某某诉被告朱某一般人格权纠纷一案并当庭宣判。

庭审中,原告、被告依法进行了举证质证,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法庭辩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周某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朱某对其进行性骚扰的主张,故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周某某的诉讼请求。

发布于:北京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 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布后的30日内与 新浪网联系。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