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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理财通”大步走来!投资者怎么买?

炼金术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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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共同举办了“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启动仪式。粤港澳三地同时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

“跨境理财通”的启动并不是一蹴而就的,经历了两年左右的时间。

2019年2月提出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2020年5月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都是前期的规划和探索。

直到2020年6月,人民银行会同香港金管局、澳门金管局发布了“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公告,宣布在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后来又经过一年多的筹备,近期《细则》才正式出炉。

下面小萨结合《细则》的内容为大家介绍一下投资者比较关心的几个问题。

01

谁可以投?

“跨境理财通”的本质是支持大湾区内地和港澳居民个人跨境投资,所以按照投资主体的身份分为“北向通”和“南向通”,这二者的区别就在于投资主体和投资对象不同

“北向通”指的是港澳地区居民通过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开立投资户,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投资主体是港澳地区的投资者,投资对象为内地银行的理财产品。

“南向通”指的是内地居民通过在港澳银行开立投资户,购买港澳地区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投资主体是内地的投资者,投资对象为港澳银行的理财产品。

“北向通”和“南向通”对于投资者有不同的要求:

“北向通”的投资者只要符合港澳金融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具备业务资格即可。

“南向通”的投资者要求则比较严格。

1、具有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户籍或者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

2、具备2年以上投资经历,并且最近3个月家庭金融净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者最近3个月家庭金融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200万人民币;

3、投资使用的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比如募集他人资金是不符合规定的。

02

可以投什么?

“北向通和“南向通”可投资的范围略有不同:

“北向通”:低风险到中风险的公募基金和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公募理财产品。

“南向通”:除结构性存款外的存款类理财产品;低风险到中风险的非复杂的债券;以及在香港注册成立并受到香港证监会认可的基金。

可以看出,可以投资的理财产品风险都相对较低,这一点香港金融管理局副总裁刘应彬也做出了解释,主要是考虑到一般投资者对两地理财产品的认识程度、产品特性及可接受风险程度等因素,在起步阶段涵盖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而且相对简单。

所以,结构性产品和期权期货等衍生工具在初阶段不会列入合资范围。

03

可以投多少?

“北向通”和“南向通”的跨境资金净流出额上限是一致的,都是暂定为1500亿人民币。而个人投资者的额度为100万人民币。所有在汇款账户和投资账户之间的跨境汇款,必须以人民币进行。

“跨境理财通”遵循“业务环节发生地”管理原则,推动内地与港澳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为跨境投资提供了更便利的环境,对于促进金融市场开发和大湾区的金融市场建设有积极作用,当地的各大银行也是已经摩拳擦掌,尽可能地完善各项配套服务。

对于投资者来说,这同样是一次机遇和挑战,面对投资机遇应不忘自我保护。

投资者自我保护一般有三步:

1、了解自己:知悉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这个了解自己除了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等,还包括了解自身的财务状况和预期收益、流动性需求等,在这样的前提下去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2、了解产品: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品种

投资者需要知道把自己的钱投向了哪里,对自己的理财产品做出充分的了解,包括投资范围、风险收益特征等。

3、了解机构:选择合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

比如“跨境理财通”应该在正规授权的金融机构选择购买。

此次“跨境理财通”启动,相关主管部门考虑到了投资者保护层面的问题,对于“投资者权益保护实施方案”提出了要求。

要求各部门分工明确,建立内部的投资者保护核查制度,遵循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及时披露产品信息,保护投资者个人信息。并对投资者展开跨境理财的宣传和安全教育,建立全面完整的投资者投诉处理和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制度,维护投资者的投资安全。

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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