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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院印发民事案件等便民服务与司法监督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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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广网5月16日消息(通讯员 刘利)近日,海南高院向全省法院印发民事案件及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两类案件的便民服务与司法监督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聚焦立案方法、诉讼费缴纳与退还、案件查询、联系法官、各类材料递交与接收等司法便民服务及有关司法监督方式进行明确与说明。

有纠纷想打官司,怎么立案?担心对方转移财产想进行诉前保全要提供哪些材料?诉前调解有什么好处?怎么了解自己案件的办理进度?担心办案人员不能公正处理案件怎么办?这些老百姓关心的问题都可以在指引中找到答案。

据介绍,省高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自行将指引印刷成宣传册,连同《廉政监督卡》一并在立案时向当事人发放,并要求各级法院要做好部署,明晰内部流转程序,确保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有固定窗口负责材料接收、法官联络工作,确保审判事务管理部门能及时收转并督办当事人反映的案件程序性问题,确保纪检督察部门能及时收转材料并处理违法违纪问题的投诉。

“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和保障人民群众有效主动行使司法监督权是我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海南高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制定指引的主要目的是规范法院司法服务,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更加有效地监督法院工作,确保法官严肃执法、公正裁判。指引明确告知当事人结案后将收到《人民群众关于海南法院工作满意度测评表》,请当事人认真填写。各级法院将认真做好测评表的统计、分析、研判和结果应用工作。

编辑:王献莹

主编:王萍

审核:刘谭杏 杨雨霞

发布于: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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