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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迪律师说法:饭店反向抹零多收1毛被罚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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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财经2月9日消息“抹零”是指商家在算账或收钱时抹去整数之外的尾数,仅要求消费者支付整数,免付零头。从经营行为来讲,商家给消费者抹零是为了让消费者感觉“占了便宜”,吸引消费者再次前来交易。从法律层面来讲,这是商家自己单方放弃自己部分权利的行为,是合法的。

而“反向抹零”通常指商家在算账或收钱时单方提高金额,使得尾数提高为整数。商家“反向抹零”的动机和心态我们无从得知,但该行为是无正当理由单方增加消费者义务的行为,消费者当然有权拒绝。

并且,消费者作为弱势群体,法律对其民事权利的保护是有特别规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价格法》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商家单方“反向抹零”的行为,即属于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违法行为,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之规定,经营者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行政机关有权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还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并且,有些商家单方“反向抹零”的行为还属于“故意欺骗消费者,使消费者陷入错误判断,并基于此错误判断作出多付费用的行为”,涉嫌欺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消费者可据此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且,行政机关对经营者已经予以行政处罚的,不免除经营者的民事责任,相反,消费者还可将行政处罚相关材料用作证据,以证明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作者:费晨曦,北京也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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