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

国开行原副行长何兴祥案一审开庭,被控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等“四宗罪”|局外人

界面

关注

确定不再关注此人吗

823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何兴祥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票证、违法发放贷款、隐瞒境外存款案。

公开资料显示,何兴祥生于1963年,长期在银行系统任职,曾任中国银行上虞支行行长、嘉兴市分行行长、吉林省分行副行长、海南省分行行长、山东省分行行长等职。

2014年,何兴祥调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20年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至20219月被查。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指控:2006年至2021年,被告人何兴祥利用担任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行长、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行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等职务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审批、人事安排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6636万余元。

2012年至2014年,何兴祥在担任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行长期间,违反规定,为有关企业出具信用证、保函人民币63.49亿余元、美元1.04亿余元;违反国家规定,向有关公司发放贷款人民币18.23亿余元。

2010年至2021年,何兴祥明知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实际控制其亲属账户共计折合人民币3369万余元而隐瞒不报。被告人何兴祥的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违法发放贷款罪、隐瞒境外存款罪。

不过,该次庭审并未当庭宣布结果。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何兴祥“落马”是在20219月,彼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何兴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21月,他被双开

经查,何兴祥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政绩观扭曲,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决策部署不到位、搞变通,甚至自行其是,滥用金融审批权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给国家造成特别巨大损失,不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家风不正,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企业经营、入职就业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出,何兴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票证、违法发放贷款、隐瞒境外存款等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发布于:北京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 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布后的30日内与 新浪网联系。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