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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农民迁往城市,农村的老房子该怎么处理?最新解读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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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改善农村居住环境,让农村百姓享受幸福生活,这几年来,国家出台了诸多政策。

去年,国家发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要有计划地为农村居民建设新的、统一的新型农村住房。通知下发之后,地方政府积极响应,一些地区已经开始了试点工作。

过去的很长时间里,农村的房屋建设随心所欲,分布零散,导致了土地的浪费。而且很多的房子建好了也无人居住,房主都前往城市打工,只有农忙时节才会回到家里,“空村”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年代久远、无人居住的土坯房无人管理,浪费了大量土地资源。

预计到两年后,全国的新型农村房屋建设工作将取得初步成效,一批高质量的试点、示范点将完成建设工作。在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也会及时反馈,为全国农村的改造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预计到2035年,全国农村的住房改造计划将全部收尾,农村居民居住环境大大改善、居住水平大大提高,这对农民朋友来说非常值得期待。

在城市不断扩张的过程中,很多年轻人进入城市发展,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最终如愿以偿,买房、落户,将户口从农村迁移到了城市。对他们来说,城市户口意味着孩子能接受更好的教育、更方便的生活,也是上一代农村人的梦想。

但是他们的父母不愿离开农村,倔强地保留着自己的农村户口,除了被孩子接到城里短暂居住、照看新生的下一代,其他的时间他们呆在农村,享受安稳、平静的晚年。

生老病死都是自然规律,子女们担心的是:父母离开这个世界后,自己的户口又不在家乡,到时候他们能继承父母的房子吗?

这种担忧是正常的,但最新的规定已经考虑到了。

2020年以后,如果家里老人农村有房子,会得到这样的待遇,所以子女有必要了解。

但是,当老人故去,这些没有农村户口的子女能否合理地继承农村的房屋吗?针对他们的顾虑,小编来为大家解读一下相关的政策。

第一,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的耕地、宅基地和自留地都是集体所有的,农民只是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所以本身就不存在宅基地的继承问题。

第二,虽然土地无法继承,但是土地之上的房屋的所有权人是农民,这就存在继承的问题了。根据最新的《物权法》和《继承法》,宅基地上的房屋的所有权归房屋内家庭成员共有,也就是户口本上的人的共有。但如果子女的户口不在户口本上,那么就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来继承。

第三,如果子女的户口不在农村,一旦农村进行拆迁,他们能够获得的拆迁补偿款会比户口在农村的人少一些,这个可能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如果房屋长时间无人居住,房屋出现老化、有倒塌风险,村委会有权回收你的房屋。继承房屋后要及时修缮,这点很重要。

总结一下,即使户口迁出农村,也不影响农村的房屋的继承权。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农村是过去的记忆和现在的生活,好好珍惜上一代留给我们的财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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