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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圣人不死,大盗不止!

吃喝玩乐在北上广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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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为胠箧探囊发匮之盗而为守备,

则必摄缄藤,固扃鐍,

此世俗之所谓知也。

然而巨盗至,

则负匮揭箧担囊而趋,

唯恐缄藤扃鐍之不 固也。

然则乡之所谓知者,不乃为大盗积者也?

故尝试论之:

世俗之所谓知者,有不为大盗积者乎?

所谓圣者,有 不为大盗守者乎?

何以知其然邪?

昔者齐国邻邑相望,鸡狗之音相闻 ,

罔罟之所布,耒耨之所刺,方二千余里。

阖四竟之内,所以立宗庙 社稷,

治邑屋州闾乡曲者,曷尝不法圣人哉?

然而田成子一旦杀齐君 而盗其国,

所盗者岂独其国邪?

并与其圣知之法而盗之,

故田成子有 乎盗贼之名,而身处尧舜之安。

小国不敢非,大国不敢诛,

十二世有 齐国,

则是不乃窃齐国并与其圣知之法

以守其盗贼之身乎?

尝试论之:

世俗之所谓至知者,有不为大盗积者乎?

所谓至圣者, 有不为大盗守者乎?

何以知其然邪?

昔者龙逢斩,比干剖,苌弘胣, 子胥靡。

故四子之贤而身不免乎戮。

故跖之徒问于跖曰:“盗亦有道 乎?”

跖曰:“何适而无有道邪?

夫妄意室中之藏,圣也;

入先,勇 也;出后,义也;

知可否,知也;分均,仁也。

五者不备而能成大盗 者,

天下未之有也。”

由是观之,善人不得圣人之道不立,

跖不得圣 人之道不行。

天下之善人少而不善人多,

则圣人之利天下也少而害天 下也多。

故曰:唇竭则齿寒,

鲁酒薄而邯郸围,

圣人生而大盗起。

掊 击圣人,纵舍盗贼,而天下始治矣。

夫川竭而谷虚,丘夷而渊实。

圣人已死,则大盗不起,

天下平而无 故矣!

圣人不死,大盗不止。

虽重圣人而治天下,则是重利盗跖也。

为之斗斛以量之,则并与斗斛而窃之;

为之权衡以称之,则并与权衡 而窃之;

为之符玺以信之,则并与符玺而窃之;

为之仁义以矫之,则 并与仁义而窃之。

何以知其然邪?

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

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则是非窃仁义圣知邪?

故逐于大盗,揭诸侯,

窃仁 义并斗斛权衡符玺之利者,

虽有轩冕之赏弗能劝,

斧钺之威弗能禁。

此重利盗跖而使不可禁者,

是乃圣人之过也。

故曰:“鱼不可脱于渊,

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彼圣人者,天下 之利器也,

非所以明天下也。

故绝圣弃知,大盗乃止;

掷玉毁珠,小 盗不起;

焚符破玺,而民朴鄙;

掊斗折衡,而民不争;

殚残天下之圣 法,而民始可与论议;

擢乱六律,铄绝竽瑟,塞瞽旷之耳,

而天下始 人含其聪矣;

灭文章,散五采,胶离朱之目,而天下始人含其明矣。

毁绝钩绳而弃规矩,

囗工倕之指,而天下始人 有其巧矣。

故曰:大巧若拙。

削曾、史之行,钳杨、墨之口,攘弃仁义,

而天下之德始玄同矣。

彼人含其明,则天下不铄矣;

人含其聪, 则天下不累矣;

人含其知,则天下不惑矣;

人含其德,则天下不僻矣。

彼曾、史、杨、墨、师旷、工倕、离朱者,

皆外立其德而爚乱天下者 也,

法之所无用也。

子独不知至德之世乎?

昔者容成氏、大庭氏、伯皇氏、中央氏、

栗 陆氏、骊畜氏、轩辕氏、赫胥氏、

尊卢氏、祝融氏、伏戏氏、神农氏 ,

当是时也,民结绳而用之。

甘其食,美其服,乐其俗,安其居,

邻 国相望,鸡狗之音相闻,

民至老死而不相往来。

若此之时,则至治已 。

今遂至使民延颈举踵,

曰“某所有贤者”,赢粮而趣之,

则内弃其 亲而外去其主之事,

足迹接乎诸侯之境,车轨结乎千里之外。

则是上 好知之过也!

上诚好知而无道,则天下大乱矣!

何以知其然邪?

夫弓弩毕弋机变 之知多,则鸟乱于上矣;

钩饵罔罟罾笱之知多,则鱼乱于水矣;

削格 罗落罯罘之知多,则兽乱于泽矣;

知诈渐毒、颉滑坚白、

解垢同异之 变多,则俗惑于辩矣。

故天下每每大乱,罪在于好知。

故天下皆知求其所不知

而莫知求其所已知者,

皆知非其所不善

而莫知非其所已善者, 是以大乱。

故上悖日月之明,下烁山川之精,

中堕四时之施,惴耎之 虫,

肖翘之物,莫不失其性。

甚矣,夫好知之乱天下也!

自三代以下 者是已!

舍夫种种之机而悦夫役役之佞;

释夫恬淡无为而悦夫啍啍之 意,

啍啍已乱天下矣!

庄子: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圣人不死,大盗不止!

【题解】

“胠箧”的意思是打开箱子。本篇的主旨跟《马蹄》篇相同,但比《马蹄》更深刻,言辞也直接,一方面竭力抨击所谓圣人的“仁义”,一方面倡导抛弃一切文化和智慧,使社会回到原始状态中去。宣扬“绝圣弃知”的思想和返归原始的政治主张,就是本篇的中心。

全篇大体分成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至“而天下始治矣”,从讨论各种防盗的手段最终都会被盗贼所利用入手,指出当时治天下的主张和办法,都是统治者、阴谋家的工具,着力批判了“仁义”和“礼法”。第二部分至“法之所无用也”,进一步提出摒弃一切社会文化的观点,使“绝圣”的主张和“弃知”的思想联系在一起。余下为第三部分,通过对比“至德之世”与“三代以下”的治乱,表达缅怀原始社会的政治主张。

本篇深刻揭露了仁义的虚伪和社会的黑暗,一针见血地指出“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但看不到社会的出路,于是提出“绝圣弃知”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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