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

原阳县历史大事记(上)

书林外传

关注

确定不再关注此人吗

书林外传分享中国历史源远流长,中华上下五千年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很多。

原阳县历史大事记(上)

文/张 帆

原阳县地处中原,沃野辽阔,自古为兵家必争之地。在原阳县的历史上,曾发生过多少重大事件?现已无法确切统计。本文以95版《原阳县志》为基础,兼之其它史料,对原阳县历史上的大事件作以整理,试归类之,恐亦不免有遗珠之憾。

原阳县历史大事记(上)

原阳县历史大事记(上)

上古时期:

原阳县历史大事记(上)

仓颉在原阳造字,发明文字,为中华民族文明肇始做出巨大贡献,古书多有记载。南宋罗泌《路史禅通记》载:“史皇氏仓帝名颉,有睿德,生而能书。及长,登阳墟山,临洛水之汭,灵龟负书,丹甲青文,苍帝受之,遂穷天地之变,仰观奎星圜曲之势,俯察龟文、鸟羽、山川,指掌而创文字。文字成,天雨粟,鬼夜哭。居阳武而葬利乡。”《史记》记仓颉葬地曰:“仓颉居阳武,卒葬衙之利乡亭南。”《皇览》曰:“仓颉姓侯岗,冯翊人,居阳武,葬衙之利乡亭南墓。”《通鉴纲目》载:“仓颉生阳武葬利水乡。”《春秋元命苞》载:仓颉“治百一十载。都于阳武。终,葬衙之利乡亭。”《禅通记》称“仓颉居阳武而葬利乡”。《寿光县志》载:“仓颉都阳武即河南的阳武县,亦称阳邑。”而历代阳武县志也把仓颉列入上古名贤。

原阳县历史大事记(上)

春秋时期:

原阳县历史大事记(上)

周惠王六年,鲁庄公二十三年,即公元前671年。十二月,齐桓公、鲁庄公盟于扈。扈,郑地,今原武镇西北。

周襄王元年、齐桓公三十五年,即前651年,齐桓公会诸侯于葵丘(兰考),提出“无曲防”之盟,约定诸侯国之间修堤“勿以邻为壑”。时原阳县西境濒临黄河,即修有堤防。

晋文公五年,即前632年。晋楚城濮之战中,晋胜。四月甲午,晋军行至衡雍(原武附近),作王宫于践土(王禄村)。癸丑日,鲁僖公、晋文公、齐昭公、宋成公、蔡庄公、郑文公、卫成公、莒子盟于践土,周襄王至会所,命晋侯为侯伯。晋国遂称霸中原。《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载:“甲午,至于衡雍 ,作王宫于践土 。”杜预注:“衡雍,郑地。”杨伯峻注:“其地当今河南省原阳县西,践土东北。”《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载:“﹝晋文公﹞罢宋围,还与荆人战城濮,大败荆人,返为践土之盟,遂成衡雍之义。”《吕氏春秋·简选》则说:“反郑之埤,东卫之亩,尊天子於衡雍。”

周襄王三十二年,晋灵公元年,即前620年。八月,齐昭公、宋成公、卫成公、陈共公、郑穆公、许昭公、曹共公及晋上卿赵盾以晋灵公初立,盟于扈。是年,鲁文公会诸侯、晋大夫于扈。

周襄王三十三年,鲁文公八年,即前619年。十月,鲁上卿东门遂、晋上卿赵盾盟于衡雍。是月,鲁上卿东门遂与雒容盟于暴(今原阳西部)。

周匡王元年,晋灵公九年,即前612年。十一月,晋灵公、宋昭公、卫成公、蔡庄公、陈灵公、郑穆公、许昭公、曹文公盟于扈。不久,新城之盟,谋伐齐。

周匡王三年,晋灵公十一年,即前610年。六月,晋灵公复会宋昭公、卫成公、蔡庄公、陈灵公、郑穆公、许昭公、曹文公于扈。

周定王七年,晋成公七年,即前600年。九月,晋成公与楚庄王争疆,晋成公会宋文公、卫成公、郑襄公、曹文公于扈。是年九月辛酉,晋成公黑臀卒于扈。

周定王十年,晋景公三年,即前597年。晋楚邲(原武一带)之战。晋军由卷津(原阳西北部)渡河。七月十四日,楚军入邲,晋军溃败,连夜渡河而逃。十五日,楚庄王驻于衡雍,狩猎,祭祀河神,作先王宫,之后班师。

周定王十五年,晋景公八年,即前592年。六月十五日,晋景公、鲁宣公、卫穆公、曹宣公、邾子盟于断道(即卷城,今原武镇西北)。

周简王五年,晋景公十九年,即前581年。晋会诸侯伐郑,又于郑穆公之子然盟于修泽(即修鱼、萧鱼,今原阳县西南部),送郑成公自晋回国复位。

周简王十年,楚共王十五年,即前576年。六月,楚共王侵郑,攻至暴隧(即暴国,今原阳西部)。

周简王十一年,鲁成公十六年,即前575年。十二月三日,鲁大夫季孙行父与晋大夫郤犨盟于扈。

周灵王四年,楚共王二十三年,即前568年。楚令尹子囊伐陈。十一月二日,晋悼公、宋平公、卫献公、鲁襄公、郑僖公、曹成公、及莒、滕、邾诸国君及齐世子会于城棣(今原阳城北地城),议决救陈。

周灵王十年,鲁襄公十一年,即前562年。四月,鲁襄公与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率军伐郑。后续部队自西东渡济随,会于萧鱼(修鱼)。

周敬王五年,晋顷公十一年,即前515年。秋,晋大夫士鞅、宋大夫乐祁犁、卫大夫北宫喜及曹、邾、滕国大夫会于扈。

战国时期:

周贞定王十六年,晋出公二十三年,即前453年。黄河绝于扈。

周威烈王二十三年,晋烈公十七年,即前403年。韩赵魏三家分晋。今原阳县西、南部属郑,东、北部属魏。

周烈王元年,魏惠王十年,即前375年,韩灭郑国,原阳地方属韩、魏。

周显王八年,魏惠王十年,即前361年。魏始修鸿沟。由卷(今圈城村)引河水入圃田泽(今郑州东),复由圃田开大沟至大梁(今开封)。渠可行舟,兼灌溉农田,黎民利之。

周显王十年,魏惠王十二年,即前359年。魏遣将龙贾率师筑长城于西以防秦,即魏卷长城。

周显王十四年,魏惠王十六年,即前355年。魏将龙贾筑建阳池城(今羊池村)以御秦。

周慎王三年,秦惠文王后元七年,即前318年。韩、赵、魏、燕、齐五国与匈奴联兵攻秦,推楚怀王为纵长。秦将庶长樗里疾破韩、赵、魏军于韩之修鱼,虏韩将䱸、申差于修泽。败赵公子竭、韩太子鱼,斩首八万两千。

周赧王三十二年,魏昭王十三年,即前283年。秦军攻占魏之安城(今胡村铺),兵至大梁乃去。

周赧王四十一年,魏昭襄王三十三年,即前274年。秦将胡阳攻占魏之卷城(今圈城村)。

周赧王五十六年,韩桓王十四年,即前259年。韩割垣雍(衡雍)于秦,秦韩议和。

秦王政二年,即前245年。秦将庶公率军攻占卷城,斩首三万。

秦王政二十一年,即前225年。秦王十七年(前230)灭韩、二十一年灭魏。至此,原阳地方归秦。

秦朝时期:

秦始皇二十六年,即前221年。秦灭六国,建立秦朝,于今原阳境内置阳武县及卷县,属三川郡。

秦始皇二十九年,即218年。秦始皇东巡,张良刺秦于博浪沙。误中副车。

秦二世三年,即前207年。刘邦略地过阳武(原阳),原阳人张苍以客从。

西汉时期:

汉王元年,即前206年。汉将曹参攻占阳武,取武强(今原阳县东南部)。汉将、卷人周勃破卷城。

汉王四年,即前203年。楚汉相争。八月,项羽粮尽,与汉议和,以卷(今原阳西部)至圃田段鸿沟为界,划为楚河汉界,西为汉,东为楚。

汉高祖五年,即前202年。析阳武县置原武县。阳武、卷、原武皆属河南郡。

汉文帝前元二年,即前178年。阳武人陈平卒。

汉文帝前元十二年,即前168年。河决酸枣(今原阳东北部),东溃金堤(汉堤,为禹河南堤)。

汉景帝前元五年,即前152年。阳武人张苍卒。

汉景帝后元元年,即前143年,卷人周亚夫卒。

汉武帝时期,即前140-前87年。分全国郡县为十三部州。阳武、卷、原武均属豫州河南郡。汉武帝征和四年,即前89年,增置司隶校尉部,河南郡归之。

新莽时期,即公元9年至公元23年。阳武县改为阳桓县,原武县改为原桓县。

东汉时期:

光武帝建武元年,即公元25年。阳桓、原桓复为阳武、原武。阳武、卷、原武皆属司隶校尉部河南郡。

光武帝建武十五年,即公元39年。改河南郡为河南尹,阳武、卷、原武皆属之。

此年,张圮为阳武令时,河决浸,毁济渠,漂没数十县,张圮上言修堤以安百姓。

光武帝建武十七年,即公元41年。先有卷人维汜称神,聚众数百反抗官府,被官府捕杀。是年,其弟子李广等宣称维汜神化不死,聚集百姓召军数千反官,并攻没皖城,杀皖侯刘闵,自称南兵大师。光武帝遣竭者张宗将率兵数千征讨,为李广所败。光武帝使马援发数郡兵士万余人,将李广义军击破,李等被诛杀。

光武帝十九年,即公元23年。农民单臣、傅镇等聚众起义,占据原武县城(今原阳县城)。朝廷派大将臧宫率军镇压,数攻不克,后光武帝召集公卿诸侯王问方略,以计破之。

明帝永平十二年,即公元69年。夏六月,明帝刘庄遣竭者王景等沿河修筑千里长堤,自荥阳、卷、原武至千乘。次年,又理汴,绝水,立门,河、汴分流。

安帝永初七年,即113年。正月,班昭自洛阳东游,过卷、原武、阳武。后作《东征赋》。是年,竭者大山于岑建八激堤于卷县北之河岸。激堤,类似乱石坝,以防水冲。

灵帝光和七年,即184年。黄巾军起义,一部分在卷、原武两县境内活动,骑都尉曹操派徐晃领兵镇压,破义军。

献帝建安五年,即200年。官渡之战。曹操驻军官渡,袁绍军抵阳武。八月,袁军主力接近官渡,依沙堆为营攻曹,曹军立营相拒。十月,曹军袭乌巢(今原阳东部)烧袁军粮草。袁军攻曹不下,救乌巢之兵又败,全军大溃。

三国时期:

魏元帝咸熙元年,即264年。魏初,于原武县设典农(屯田官)。是年,罢屯田官,诸典农皆为太守,原武遂升为郡。河间王司马洪仕魏,历典农中郎将,原武太守。

晋、十六国时期:

晋武帝泰始元年,即265年。晋初,原武郡、县皆废。

晋武帝泰始二年,即266年,置荥阳郡,统八县,阳武、卷隶之。

惠帝永兴二年,即305年,东海王司空司马越屯军阳武。

晋将刘琨屯军黄河南岸阳武县境,后将所垦荒地分给当地百姓耕种,百姓感其德,遂以刘琨字越石命村名,延续至今。

愍帝建兴三年,即315年,刘渊反晋即汉王位,十六国开始。是年,汉将刘曜攻克荥阳,荥阳郡及所属阳武、卷诸县归汉所属。

元帝大兴二年,即319年,汉刘曜在北方建前赵,阳武、卷皆属之。后,二县又随荥阳郡先后为前赵、后赵、冉魏、前燕、前秦、后燕所有。

欢迎来到本作者的空间,带给你不一样的感觉。欢迎来提意见,踊跃参与。本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 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布后的30日内与 新浪网联系。
加载中...